歷史
我國在東漢晚期(公元二世紀)燒制出了成熟的青釉瓷器,到了唐代,全國的陶瓷生產有了更大的發展。當時國家採取了與民生息的政策,開發落後地區,溝通海陸交通,加強對外的文化交流和貿易活動,促進了全國市場的形成,陶瓷製品更加普遍地套用於社會生活中,並且大宗向海外輸出。
目前狀況
目前,全國南北方所發現的唐代陶瓷窯址空前增多,可見唐代陶瓷生產的繁榮程度。在這種形勢下,為了區別各個窯場及其產品,而利於銷售流通,便有了"窯"名,而在此之前,是不以窯名著稱的。清藍浦《景德鎮陶錄》中就有這樣的記載:“古陶惟自晉代起,東甌、關、洛諸作,在當時原只須稱陶器,故仍以"陶"代之。蓋陶自唐而盛,始有窯名也。”《唐代肆考》也有"至唐始著窯名"的記載。由於當時人們還末能正確地認識陶與瓷的分類標準,所以這裡的"陶"當亦指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