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正科級) (二)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科級) 1名;市人民政府金融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根據《中共隨州市委 隨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水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隨文 [2010] 10號)和《中共廣水市委 廣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廣發 [2010] 8 號)精神,設立廣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掛廣水市人民政府金融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全市應急管理工作職責。
(二)增加承擔市人民政府金融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協調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統籌安排市政府領導同志的公務活動。
(三)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審核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市政府各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八)組織辦理涉及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九)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圍繞市政府的重點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一)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做好行政事務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為市政府領導同志和辦公室機關服務。
(十二)負責辦公室機關和市政府辦公室歸口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金融與地方發展的協調工作,指導地方性金融業、保險業、證券業等行業的自律性管理。
(十四)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社會發展、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為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謀服務。
(十五)負責市政府法制、扶貧開發、人民防空、國防動員等工作。
(十六)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和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 17個內設機構:
(一)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正科級)
根據上級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階段性全市扶貧及老區建設工作規劃,報經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批准後組織實施;整合上級財政扶貧資金、老區建設資金和社會資金,制定年度扶貧計畫,擬訂報批扶貧開發及老區建設項目,下達相關鄉鎮組織實施;協同財政、審計、監察部門對扶貧資金項目進行監管;組織動員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參與扶貧工作;負責農村貧苦勞動力轉移技能、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工作及人才扶貧計畫;負責外援扶貧項目和有關扶貧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根據國家扶持貧困標準,確定扶貧對象,做好扶貧監測、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對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工作;指導鄉鎮辦事處開展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社會扶貧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科級)
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制發的規範性檔案及其他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清理和編纂工作;協調全市各行政機關在執行法律、法規、規章中的矛盾和爭議;承辦由市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和市政府在行政訴訟案件中的應訴工作;承辦以市政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賠償事務;指導、協調全市行政賠償工作;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審查、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宣傳、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經驗交流工作;負責市政府法律事務諮詢等工作。
(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正科級)
負責貫徹和監督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報的建設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結合規劃;負責對公民進行防空宣傳教育訓練;做好平時與戰時、防空與防災相結合工作,推動人防建設為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四)市政府督查室(正科級)
負責市政府職能部門年度責任目標的制定、考核和通報工作;負責上級重要政策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實的督查,反饋落實情況;負責市政府全體(擴大)會議和市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分解和督查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辦件、交辦件的登記、分辦、轉辦、督查並報告結果;做好《政務督查》的編髮工作;負責隨州市和本級人大、政協交市政府的建議、提案的登記、分辦、轉辦和督查工作;負責市長專線電話和市長信箱服務工作。
(五)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職高配為正科級)
負責全市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工作,指導各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置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應急援助等應對工作;協助處理各類群體性上訪事件。
(六)市國防動員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委員會與其下屬各專業辦公室的綜合協調、督辦和指導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市國防動員工作情況,牽頭起草委員會綜合性檔案、材料及承辦其他文秘工作;負責委員會全體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和辦公室主任協調會議的具體組織工作;協調組織指導國防動員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負責承辦委員會成員和各專業辦公室領導成員調整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業務經費;負責完成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賦予的其他工作。
(七)秘書科
負責市政府和政府辦公室值班工作;負責市政府全體(擴大)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和全市綜合性會議、活動的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日常活動安排;負責上級領導同志來廣水的接待和服務工作;負責信訪接待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財務、後勤服務、車輛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文書科
負責市政府及政府辦公室公文的收發、傳閱、分辦、核稿、繕印、清退、銷毀、保密工作和印鑑、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機關的報刊、圖書資料管理及開發利用;負責對各地各部門文書業務的指導和辦公室文書業務的巨觀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對收到公函的處理及請示、報告的分辦和轉辦工作;負責《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報》的發行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機要技術科
負責機要值班工作;負責電文的起草、收發、分辦工作;負責辦公室通訊設備、設施和計算機網路的使用、管理及技術服務工作;負責政府視頻會議室的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調研科
負責組織 起草《政府工作報告》、 市政府重要會議講話、重大檔案起草、重要匯報材料等文稿,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巨觀經濟方面的重大問題、經濟社會發展及經濟運行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調查研究;圍繞市政府重大戰略(事項)開展諮詢調研和論證活動;負責收集各鄉鎮辦事處和市政府各部門的典型材料;負責《領導參閱》、《政府調研》的編輯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信息科
負責收集、整理、報送政務信息,及時向市級領導報送信息和要情;負責領導同志對信息批示的交辦和落實情況的反饋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工作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編髮《廣水快報》、《廣水政務信息》等刊物;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綜合科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稅、國有資產監管、審計、編制、投資、監察、統計、物價、信訪、司法、民政、發展改革、民族宗教、綜治、兵役、台辦、地方志、行政服務中心、招投標管理 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長辦公會議、政府工作要點的記錄、整理、編髮會議紀要工作;負責記載和整理《市政府大事記》工作;聯繫群團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城建科
負責公安和消防安全、土地管理、房管、城鄉建設規劃、城市集中執法和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環境保護、人防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經濟科
負責工業、經濟和信息化、交通運輸(郵政、鐵路)、招商引進、商貿流通、安全生產、供電、工商行政管理、企業改革、民營經濟、工業園區、質量技術監督、電信、移動通訊、無線電管理、菸草專賣、石油、鹽業 、駐外機構 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搞好重大經濟活動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及時收集整理全市主要經濟運行數據,做好階段性經濟運行情況分析,為領導從巨觀上監控經濟形勢提供科學依據;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科教文衛科
負責科技、教育、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食品藥品監督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農業科
負責農業農村、水利、城鄉供水、防汛抗旱、新農村建設、畜牧、水產、林業、農機、糧食、外事僑務旅遊、供銷、移民、氣象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人事監察科
負責辦公室的機關黨建、責任目標管理、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文明創建等工作;負責辦公室及歸口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幹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辦公室及歸口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 40名(市國防動員委員會辦公室編制 2名)。其中:辦公室主任 1名,副主任 3名(不含兼職);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 1名,副主任 1名;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 1名;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1名,副主任1名;市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 1名,副主任 1名;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1名,副主任 1名;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1名,副主任 1名;市人民政府金融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1名,副主任 1名(除市國防動員辦公室外,上述 6名主任可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內設科領導職數 17名,其中:正職 11名,副職 6名。
另核定工勤崗位 6名,其中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工勤崗位 1名。市政府領導司機按實有數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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