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省衛生行政部門制訂的衛生監督計畫,依照法律、法規行使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工作;
2、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委託承擔對公共衛生、醫療衛生機構、采供血機構的監督,受理衛生許可以及健康相關產品的申請;
3、承擔對衛生行政處罰案件的調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執行處罰決定;
4、參與對危害公共衛生中毒事故、醫療事故、重大疫情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5、承辦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工作
該所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衛生廳的直接領導下,全所同志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依法行政、政事分開、綜合執法、嚴格管理的原則,通過加強內部管理和隊伍建設,加大執法力度,轉變監督模式,不斷推進衛生監督事業的深入發展,現已初步建立起職責明確、行為規範、執法有效、保障有力的衛生監督執法體系。該所以“熱情、廉潔、公正、高效”為工作宗旨;以“科學指導、熱情服務、嚴格執法”為工作準則;緊緊抓住與廣大人民民眾日常生活和工作密切相關的重點行業、高危場所和關鍵環節,積極開展實施食品放心工程、職業危害控制、醫療機構監管、確保血液安全、傳染病監管等工作。獲得全國衛生監督先進集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