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

廣東省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

廣東省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組建於1983年10月,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茂名市油城六路20號大院。全院現有195人,其中法官113名。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6.7%,其中取得碩士學位的22人,占總人數的11.3%。

法院簡介

廣東省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組建於1983年10月,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茂名市油城六路20號大院。全院現有195人,其中法官113名,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6.7%,其中取得碩士學位的22人,占總人數的11.3%。下轄茂南、電白、高州、化州、信宜5個基層法院和28箇中心法庭。法院自成立以來,在歷屆院領導班子的帶領下,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工作業績穩步向前發展。

機構設定

茂名中院設有政治處、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指揮中心辦公室、執行審查庭、執行實施庭、執行申訴審查庭、監察室、研究室、司法行政科、審判委員會辦公室、信息技術科等20個內設機構。另設1個直屬單位:司法警察支隊;1個事業單位:機關服務中心。

法院建設

茂名中院自成立以來,在歷屆院領導班子的帶領下,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工作業績穩步向前發展。特別是2011年以來,新一屆領導班子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和上級法院各項重大決策部署,通過“立規範、嚴管理、樹品牌”的建設積累,全院上下團結一致,積極進取,隊伍整體面貌煥然一新,整體工作亮點紛呈,部分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國法院的前列。如破產案件清算工作,創新性地摸索出“破產調解前置”、“既破又立”等符合地方經濟發展特色的新舉措,總結形成的無震盪破產審判“茂名經驗”受到最高院的肯定。如執行局多措並舉解決辦案“執行難”,努力推進“陽光執法”,轉變執行理念,全面實施主動執行,2013年主動執行案件結案率達99.63%,連續多年被省法院授予“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稱號,民眾的滿意率大幅上升。此外,自信息化建設“08工程”實施以來,中院信息化建設強行入軌,搶先實施,率先開通使用訴訟信息公開平台和審判辦公移動通訊系統,信息化運用與管理走在全市全省前列。

所獲榮譽

茂名中院近年工作亮點紛呈,三年來獲得省級以上記功獎勵的集體14個次、個人10人次,獲省級以上嘉獎、表彰先進的集體5個次、個人23人次。民四庭被授予“全國法院審理破產案件工作先進集體”和“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立案庭被授予“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和“落實三項重點工作構建和諧廣東”先進集體;王宇慶被授予“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光榮稱號,李艷被評為“全省優秀法官”。同時榮獲“全省法院聯絡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廣東省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工作先進單位”、“茂名市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等稱號。2013年,茂名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司法公開示範法院”;2014年被省法院評為2013年度全省中級法院工作先進單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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