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內容
會議進行了以下議程:
(一)審議了《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經審議,會議原則通過《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同意由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再作修改後,提交市十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二)審議並表決通過了《茂名市人大常委會2010年工作要點》。會議經過審議,確定市人大常委會2010年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省委十屆六次全會、“粵西兩會”和市委九屆七次全會精神為重點,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貫穿於人大工作的各個方面,在中共茂名市委的領導下,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努力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為全市實現“三年大變化,十年大跨越”的目標作出應有的貢獻。具體要著力抓好以下重點工作:一是貫徹落實廣東省紀念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30周年大會精神,推動人大工作上新台階。二是推進依法治市工作,促進民主法制建設。三是加強監督工作,增強監督實效。包括聽取和審議市政府的專項工作報告(共6項);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於市級2009年財政決算的報告、2009年預算執行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及其審計報告,審查批准市級2009年財政決算;組織執法檢查(共1項);聽取落實常委會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共5項);聽取市政府的專項工作報告(共9項);聽取“兩院”的專項工作報告(共2項);加強信訪工作;協助省人大常委會做好相關監督工作等內容。四是改進代表工作,發揮代表作用。五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和人事任免權。六是加強人大宣傳信息調研與理論研究工作。七是加強常委會及機關自身建設。八是加強與縣(市、區)人大常委會的聯繫,擬於年內在茂南區召開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為主題的全市人大工作交流會。
(三)審議和通過了《茂名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茂名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茂名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10年3月22日至26日在茂名市市區舉行。
(四)審議和通過了《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表彰茂名市2009年度“十大模範人大代表”、“十大優秀人大代表”和“十大先進代表小組”的決定》。
(五)審議和通過了《茂名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和改善司法活動監督的若干規定》。
(六)聽取市政府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依法征地工作審議意見情況報告、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執法檢查報告審議意見情況報告。
(七)進行了人事任免。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任命邢太安為茂名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決定其為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免去楊顯成的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到齡退休)。根據市人民政府市長鄧海光的提請,決定免去楊光亮的茂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會上,宋壽金常務副主任給被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證書。
(八)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部分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經表決,會議同意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確認李土恩、林振環、何成華、蔡繼勇、張冠達、梁永全、周慎坤、梁少鈺、張川、伍進、林國棟的代表資格有效。現茂名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472名(詳見《茂名日報》2010年2月25日第二版《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根據選舉法的有關規定,陳的和葉其堅的茂名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因其代表職務的終止而相應終止。現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共有38名。
出席人員
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宋壽金,副主任 龐漢瑞、吳傑斌、李喜氣、歐蘭芳、盧方圓、朱育英,秘書長周安敏和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共35人出席了會議。
列席人員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李觀來、市長助理鄧永明、市府副秘書長潘吼,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范李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洪,部分市十屆人大代表,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的領導及市直有關單位負責人列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