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空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民航空防安全管理和維護機場區域正常運輸、生產、經營秩序的工作;
2、統一負責與民航局公安局、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公安局的業務銜接;
3、履行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公安機構職責;負責對全省民用機場公安機構實施業務指導;
4、負責對機組、空中警察、安全檢查機構移交的案件進行查處;
5、負責安檢現場執勤、維護安檢現場治安秩序;
6、負責空防安全信息和工作情況的收集、統計和上報工作;
7、處置非法干擾民用航空安全事件;
8、負責機場轄區內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9、負責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犯罪和轄區內其它刑事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10、負責轄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11、負責轄區內專機地面安全警衛工作;
12、處理其他影響機場安全的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政治處(紀檢監察室)
警務指揮處(辦公室)
警務保障處
警衛處
治安消防支隊
刑事偵查支隊(毒品偵查支隊)
交通管理支隊
巡警特警支隊
派出機構
白雲機場航站區派出所
白雲機場南區派出所
白雲機場北區派出所
揭陽潮汕機場公安分局
湛江機場公安分局
梅州機場公安分局
具體位置
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南工作區空港橫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