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設施

廣播電視設施 【注音】guǎn 【釋義】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廣播電視台、站(包括有線廣播電視台、站)和廣播電視傳輸網的設施,包括廣播電視信號發射設施、信號專用傳輸設施、信號監測設施。

廣播電視設施
【注音】guǎngbōdiànshìshèshī
【釋義】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廣播電視台、站(包括有線廣播電視台、站)和廣播電視傳輸網的設施,包括廣播電視信號發射設施、信號專用傳輸設施、信號監測設施。具體地說:(一)廣播電視信號發射設施,包括天線、饋線、塔桅(桿)、地網、衛星發射天線及其附屬設備等;(二)廣播電視信號專用傳輸設施,包括電纜線路、光纜線路(以下統稱傳輸線路)、塔桅(桿)、微波等空中專用傳輸通路、微波站、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轉播設備及其附屬設備等;(三)廣播電視信號監測設施,包括監測接收天線、饋線、塔桅(桿)、測向場強室及其附屬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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