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劇場
正文
在演出的同時能進行廣播電視節目現場播出和現場錄音、錄像的劇場。在這種劇場裡,要專門設定廣播電視播出的技術用房,包括廣播控制室、電視控制室、插播室、電纜光纜終端室、微波機房等。廣播電視控制室和插播室應布置在便於觀察舞台並與舞台聯繫方便的地方。廣播節目的現場錄音或播出,是通過設在舞台上和觀眾廳的若干個傳聲器,將信號傳送到廣播控制室的調音台,經過電平、音質的調節後在現場錄音,也可以直接將信號通過傳音電纜或光纜、微波電路送到廣播中心進行現場播出。電視節目的現場播出或錄像,是通過布置在舞台上或觀眾廳的若干攝像機和傳聲器,分別將視頻和音頻信號傳送到電視控制室,由導演切出需要的圖像和聲音信號,再通過光纜或微波電路送到電視中心,或者當場用錄像機錄製。攝像機的位置要保證從遠、近距離和不同角度都能攝取圖像鏡頭和能攝取觀眾鏡頭。舞台可分塊進行升高或降低,以便攝取所需要的圖像。
為得到清晰度較高、彩色逼真的電視圖像,舞台上要有一定數量合適的燈具。為刻畫各種位置上的人物,面光和側光用的燈具的高度要有可能作適當的調整,並在天幕前增加逆光用的燈具。
廣播電視劇場在建築結構上應採取良好的隔聲、隔震措施,在空調系統中採取足夠的消聲措施,在建築體形和裝修上進行仔細的音質設計。
劇場內應安裝質量較高的擴聲系統,以適應多功能的使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