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廣州市市長質量獎”的前身是“廣州市政府質量獎”,獲獎企業或組織獎勵金額由原來的50萬元增加到100萬元。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廣州市市長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由“政府質量獎”變為“市長質量獎”變的不只是名頭。“廣州市市長質量獎”突出強調“政府辦獎、企業創獎、以獎興企、以獎興市”的思路,增加了一倍獎金達到100萬元和5個獲獎名額。同時,獲獎領域也從單純的製造業擴大到了服務和工程領域。
設立廣州市市長質量獎,是廣州市人民政府引導和企業需求相結合的產物,是當前先進質量理論和管理實踐相結合的反映,也是國際成功經驗和廣州實際相結合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