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課題招標更加科學化、規範化,促進課題招標出好成果,特修訂本課題招標實施辦法。第二條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課題招標是指一年一度的,由市委書記、市長各圈定一個研究課題,面向全國,公平競爭,採取課題委託資助形式擇優立項的社會科學研究招標活動。
第三條廣州市社會科學招標課題研究,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密結合廣州實際,在科學的理論分析與調查研究基礎上,為市委、市政府提供切合實際的、可供操作的科學性對策建議和措施。
第二章課題申報條件、程式及要求
第四條課題申報條件⒈課題負責人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具有獨立開展和組織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主持過調研課題研究的經驗,並能作為課題的實際主持者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
2.課題負責人必須具有副研究員(或相當於副研究員)以上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課題組成員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3.課題組成員對所申報的課題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和相關的研究成果。
第五條課題申報程式
申請人向招標辦公室索取或網路上下載《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課題招標應標申請書》和《課題研究綱要》,按要求填寫,在規定時間內將以上材料報送招標辦公室。
第六條填寫《應標申請書》及撰寫《課題研究綱要》的要求
1、按《應標申請書》的要求認真填寫,如實反映課題組的實際情況。
2、《課題研究綱要》不少於5000字,並用A4紙列印。
3、《課題研究綱要》應反映出課題研究的思路、研究方法和完成課題研究的優勢,以及課題研究需要解決的問題。
4、應標申請書中所填報的課題負責人和主要研究人員,必須是名副其實的擔任該研究課題的具體調研人和撰稿人,以保證課題的研究水平和成果質量。
第三章評審程式
第七條 成立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廣州地區高校、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和課題涉及部門的有關領導組成,負責課題招標的全部評審工作。
第八條評審程式
1.資格審查。由招標辦公室對應標者申報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排除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應標者。
2.評審閱稿。評審根據應標者提交的《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課題招標應標申請書》和《課題研究綱要》進行評審, 寫出評審意見並評分。
3.評審會議。由評審集中討論,按分數高低篩選出名單,然後由評審委會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確定中標者。
第九條 評審辦法
採用兩輪淘汰制:第一輪,按照第八條規定的程式,每個招標課題從應標課題組中選出二至三個中標課題組進入前期研究。第二輪,前期研究完成後,每個招標課題從前期研究課題組中選出一名進入後期研究。
第十條 簽署協定書
中標的課題負責人接到招標辦公室的立項通知書後,5個工作日內與招標辦公室簽訂《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課題招標項目研究協定書》,無特殊情況,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第四章 課題經費的撥付
第十一條未中標的申報者,如《應標申報書》和《課題研究綱要》符合招標辦公室要求的,發給一定數額的資料費。
第十二條為加強課題經費管理,確保經費真正用於研究工作,課題經費統一撥到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的銀行帳戶,由所在單位統一管理。課題經費不直接撥給課題組成員個人。
第十三條課題經費根據研究進度分期撥付。中標的課題組,與招標辦公室簽署項目研究協定書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招標辦公室向課題組撥付課題經費的40%;課題組提交前期研究成果後,經評審合格,撥付課題經費的40%,用於課題後期研究;課題組提交最終研究成果後,經評審鑑定合格,撥付餘下的20% 課題經費。
第五章 中標課題的管理
第十四條為保證招標課題能按計畫和要求進行,確保研究成果的質量,招標辦公室將向中標課題組安排1名聯絡員負責跟蹤課題研究的進展情況,溝通研究者與有關部門之間的聯繫,做好服務工作。第十五條招標辦公室根據課題組申報計畫,將跟蹤檢查課題研究進度,對沒有按計畫和要求完成研究任務的課題組提出警告,責成課題組負責人進行整改,並視情況停撥餘下的課題經費。
第十六條課題負責人要按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課題的自我管理,組織課題組成員按計畫進度和質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務。
第十七條課題組可聘請課題涉及的有關部門負責人為課題顧問,但研究成果署名應包括課題涉及的部門。課題所涉及的有關部門、課題顧問及課題聯絡員不占用和開支課題研究經費。
第六章課題驗收與評獎
第十八條研究成果形式前期研究成果為課題的初步研究成果,要求:① 基本完成整個課題的資料收集工作;② 結構基本完整,各章節主要觀點清楚,脈絡清晰;③章節中有初步研究,大致形成最終成果的雛形,能反映整個課題研究的基本概貌和主要觀點。
後期研究成果為最終成果研究報告或具操作性實施方案。要求:① 符合本次招標公告所提出的應標要求和評審對後期研究所提出的指引和要求;② 觀點清楚,論證充分,結構完整,具有嚴密的條理性和邏輯性;③ 所引用的材料必須註明出處,採用的例證要真實可靠;④ 操作性實施方案部分要緊密結合實際,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第十九條前期研究完成後,課題負責人向招標辦公室提出課題驗收申請。驗收材料應包括:《招標課題前期研究驗收報告書》、前期研究成果。招標辦公室收到驗收材料後,按第九條的辦法組織評審進行評審,評出進入後期研究的課題組。沒進入後期研究的課題組至此終止研究。
第二十條後期研究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後,課題組負責人向招標辦公室提出課題驗收申請。驗收材料應包括:《招標課題驗收報告書》、最終研究成果。招標辦公室收到驗收材料後,組織評審進行評審,以投票的方式做出是否驗收通過的決定。
第二十一條經評審會鑑定驗收通過的最終研究成果,如評審還提出修改意見,課題組應在招標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內作進一步的修改,並將修改後的成果原稿和5000字的簡本(紙質和電子文檔各一份)送招標辦公室。
第二十二條經評審會鑑定驗收通過的最終研究成果,根據成果的質量,評出一、二、三等獎或不獲獎。獲一、二、三獎,由市委、市政府頒發“廣州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招標成果獎”證書,招標單位給予一定的獎金獎勵。“廣州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招標成果獎”每兩年頒獎一次。
第二十三條經評審會鑑定驗收未獲得通過的最終研究成果,由招標辦公室根據評審委員會的意見,要求課題組進行認真修改。如果修改後獲驗收通過,撥付餘下的研究經費。如仍未能達到要求,招標辦公室終止該課題組的研究,停撥餘下研究經費。
第七章成果轉化
第二十四條研究成果通過驗收後,著作署名權歸課題組所有,著作權和使用權歸招標辦公室所有。未經同意,中標者不得先期對外公開發表或向他人提供研究報告。否則,招標辦公室將追回資助經費。第二十五條通過評審驗收的研究成果,將以招標辦公室或課題所涉及部門的名義全文或摘要報送市委、市政府,作為市委、市政府的決策參考及有關部門的實施方案。
第二十六條招標辦公室將每年招標課題的研究成果彙編成冊,傳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第八章組織與實施
第二十七條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課題招標由中共廣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廣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廣州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共同主辦,課題涉及的有關部門協辦。招標辦公室設在廣州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第二十八條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課題招標辦公室成員由中共廣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廣州市政府研究室、廣州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及課題涉及部門的有關領導組成。
第二十九條課題涉及的有關部門要把市委書記、市長圈定的課題作為本部門年度的重點調研課題,為課題組調研提出指導性意見和提供相關資料及調查的便利,並指定1名負責人作為課題研究顧問。
第九章附 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課題招標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解釋權屬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課題招標辦公室。
中共廣州市委政策研究室
廣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廣州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