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規劃綱要》
目錄
導言(5)
一、我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的基礎與優勢(6)
(一)城市區位與環境優勢(7)
(二)經濟實力與發展優勢(7)
(三)城市建設基礎與優勢(8)
(四)環境保護基礎與優勢(9)
二、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可行性分析(10)
(一)申報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基本條件分析(10)
(二)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指標分析(11)
三、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13)
(一)總體目標(13)
(二)主要任務(13)
四、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綜合效益分析(20)
(一)有利於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20)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進一步削減(20)
(三)環境面貌和環境質量明顯改善(21)
五、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21)
(一)建立“創模”的工作運行機制(21)
(二)實施“創模”專項目標責任制(22)
(三)加大環境保護和建設的資金投入(22)
(四)加強環境法制建設,加大執法監督力度(23)
(五)營造“創模”的氛圍和聲勢,發動社會公眾參與(23)
附表一: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基本條件及預期目標(25)
附表二: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指標現狀及預期目標(25)
附表三: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主要環境建設項目(27)
基本內容
綱要背景
《國家環境保護“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提出“要建成若干個經濟快速發展、環境清潔優美、生態良性循環的示範城市”的目標,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工作部署,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的活動得到了國內眾多城市的積極回響。近年來,全國已有32個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含兩個城區)脫穎而出,其中包括我省的珠海、中山、汕頭、深圳、惠州等市。目前,仍有60多個城市正在積極開展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工作。
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十五”計畫》關於“繼續深化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積極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十五’期間要創建若干個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的要求,以及《廣東省“十五”期間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計畫》(粵環函〔2001〕697號)的安排,市政府將我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的申報時間定為2004年(穗府辦函〔2001〕91號)。
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以下簡稱“創模”)是推進我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是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步驟,是進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改善城市形象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市城市建設和環境保護事業的一項標誌性工程。“創模”著眼於改善城市面貌、提高人民民眾的生活質量,是一項政府牽頭、部門落實、全市聯動、公眾參與的民心工程。
創建意義
作為一個擁有千萬人口、歷史悠久的特大城市、老工業城市和歷史文化名城,廣州“創模”在全國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近年來,我市不斷加大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城市建設與管理取得了令人矚目的可喜成就,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簡稱“城考”)連續三年取得好成績,先後獲得“迎‘九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環境綜合整治特別獎”、“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廣東省文明城市”、“國際花園城市”和聯合國“改善人居環境最佳範例(杜拜)獎”等稱號和獎項,為“創模”奠定了堅實基礎。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與時俱進,加快現代化大都市的建設步伐,力爭到2005年上半年建成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實現全國特大型城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零”的突破,並形成一個以廣州為中心,由深圳、珠海、中山、惠州等城市組成的珠江三角洲環保模範城市群,意義重大。
優勢與機遇
一、我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的基礎與優勢
1998年實施城市建設與管理“一年一小變、三年一中變、到2010年一大變”以來,我市圍繞建設最適宜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的現代化城市的目標,在“雲山珠水”的基礎上,明確了“南拓、北優、東進、西聯”的城市發展新戰略,凸現“山、城、田、海”的自然生態特色和嶺南文化特色,逐步形成了“森林圍城、城在林中”的生態城市格局,城市環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一)城市區位與環境優勢。
廣州市地處廣東省東南部,珠江三角洲北緣,瀕臨南海,土壤肥沃,水資源豐富,其獨特的地理風貌和自然環境具有明顯的區位和環境優勢。同時,廣州市是廣東省政治、經濟、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和華南中心城市。2001年,隨著番禺、花都的撤市設區,廣州的城市空間得到進一步拓展,成為繼全國四個直轄市之後第五個超千萬人口的特大城市。
(二)經濟實力與發展優勢。
改革開放以來,我市國民經濟發展速度一直位居全國前列。2002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3001?69億元,比上年增長13?2%,廣州已成為國內GDP總量超3000億元的三大城市之一,預計2003年GDP將達到3500億元。
通過打造大產業,廣州逐步形成了新型工業化產業鏈。迅速崛起的汽車、石化、電子信息、鋼鐵工業不僅徹底改寫了廣州傳統商業城市的形象,也使我市的工業沿著資源消耗低、效益高、污染少的新型工業化道路發展。隨著廣州本田、廣州日立電梯、廣州重機廠盾構機、廣州工具機廠數控車床等一大批產品的暢銷,以及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與廣州共同投資45億元在廣州南沙建設年產200-300萬噸的造船基地,日本第二大鋼鐵企業JFE鋼鐵株式會社與廣鋼集團共同投資10億美元,新建一條年產40萬噸的鍍鋅板生產線的建成,廣州正成為華南乃至中國最重要的製造業基地。
瀕臨南海、毗鄰港澳,也使廣州吸引著眾多的外商投資。眾多外商越來越看好我市的環境和發展前景,廣州正日益成為他們投資創業的樂土。目前世界500強的跨國公司中,已有108家落戶廣州,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客商設立了8700多家外資企業和5400多個辦事機構。
(三)城市建設基礎與優勢。
1998年以來,為構建現代化大交通,廣州加快以道路交通為重點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現代化的航空港、深水港和信息港建設,構築以機場、港口、鐵路為龍頭,以高速、快速道路和快速軌道交通體系為骨幹的都市綜合交通系統。作為全國三大樞紐空港之一的廣州新白雲國際機場即將通航;吞吐量位居世界十大港口之一的廣州黃埔港和在建的廣州港南沙項目,將成為溝通大珠三角和連線海外的河運和海運樞紐。加快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在捷運一號線、二號線竣工通車的基礎上,捷運三號線、四號線正在建設,並已著手捷運五、六號線的規劃。今後,廣州規劃將建成總長為717公里的城市軌道交通路網。到2010年,先期建成包括八條線路的200公里捷運,屆時軌道交通占交通出行的比例將達24-28%,使廣州的交通變得更清潔更方便。
隨著白雲山風景名勝區和帽峰山森林公園、“一區三邊”整治和“穿衣戴帽”工程、珠江兩岸景觀工程和廣州新體育館、廣州藝術博物館、廣東奧林匹克體育中心等設施以及廣州新的綠化景觀帶的建設,廣州已展現出“一河兩岸”的美景,提升了城市文化品位。
“九五”以來,全市用於城市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超過610億元,為前8個五年計畫固定資產投資總和的3倍。2001年、2002年完成城市建設投資分別為142?7億元和147億元。目前,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3座,合計處理能力為58萬噸/日;在建的4座(獵德二期、瀝窖首期、大坦沙三期和西朗首期),新增污水處理能力84萬噸;已立項待建的2座(大沙地首期、獵德三期),也將新增污水處理能力40萬噸。與此同時,集污管網、截污工程也在同步推進,前航道除赤崗涌外已基本實現全面截污,北部河涌也已全部截污。投資6億元,可容納垃圾2億噸、使用期為22年的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已投入使用;投資7?1億元,日焚燒生活垃圾900噸的李坑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已於2002年開工建設;花都區生活垃圾填埋場配套的滲濾液處理工程業已完工。
(四)環境保護基礎與優勢。
“九五”期間,廣州市用於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為525億元,極大地促進了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尤其是在“中變”過程中加大了環境治理和環境保護力度,全面實施了“治山、治水、治小區”工作,城市淨化、綠化、美化取得了顯著成效,整體環境質量得到不斷改善。2002年,城區環境空氣品質優於國家二級標準,優良天數達330天;珠江廣州河段水質有所改善,除氨氮、亞硝酸鹽氮、總磷和溶解氧外,其他指標已符合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區域環境噪聲為54?1分貝,與2001年持平;道路交通噪聲為68?6分貝,比2001年下降0?3分貝。
通過加強林業園林綠化建設,逐步形成了城市公園、綠地、綠化廣場星羅棋布的多層次城市生態體系,增城市派潭鎮等28個鎮、村、園、場創建成為廣東省生態示範區。2002年我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和自然保護區覆蓋率分別達到37?10%和10?01%。
廣州環境面貌的迅速改善,使廣大市民對環境狀況的滿意程度比以前大大提高,公眾對環境狀況的滿意率逐年上升。
可行性分析
二、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可行性分析
(一)申報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基本條件分析。
按照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調整〈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考核指標〉及實施細則的通知》要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需具備3個前提條件: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績連續3年名列全國或全省前列;通過國家衛生城市驗收;環境保護投資總額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5%以上。
目前,我市“創模”已具備一定的基礎:
1?2000年和2001年度我市“城考”均保持在全國前列,通過切實努力,可以使我市“城考”成績繼續保持在全國或全省前列。
2?我市是“廣東省衛生先進城市”,現正全面推進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工作,計畫在2004年上半年通過國家衛生城市驗收。
3?我市2000-2002年的環境保護投資指數均在2%以上,預計2003年仍將超過2%。
(二)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指標分析。
1?未達標的指標分析。
目前我市尚未達標的3項指標是:
(1)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
“創模”指標要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60%。2002年我市10區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為29?28%,尚有較大差距。市區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只有3座,合計處理能力為58萬噸/日。2003年底和2004年初,獵德二期、西朗首期、瀝窖首期、大坦沙三期將相繼投入運行使用,屆時,我市老八區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將達到70%,10區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可達到60%以上。
(2)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
“創模”指標要求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95%。2002年我市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85?10%,達標難度較大,但是通過狠抓廣州造紙有限公司等134家重點工業水污染大戶的污染控制,加強工業廢水治理,2004年底全市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有望達到95%以上。
(3)城市水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
“創模”標準要求城市水域功能區水質100%達標,且市內無劣Ⅴ類水體。2002年我市水質達標率為85?19%,與國家的“創模”要求仍有一定距離。按國家認定的地表水功能區監測點位,主要是墩頭基的工業用水和蓮花山的景觀用水達標率偏低,其2002年達標率分別為66?67%和88?89%。同時,市內河涌存在劣Ⅴ類水體。因此,必須下大力氣加大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工業廢水治理排放達標和城區重點河涌的截污和綜合整治力度,有效削減水污染負荷;同時,加強與周邊城市的協調溝通,共同抓好跨境污染的綜合整治工作,確保2004年全市水域功能區水質100%達標,逐步消除市內劣Ⅴ類水體。
2?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分析。
對照“創模”與“城考”的指標,“城考” 21項指標中有14項直接反映在“創模”指標上,其餘7項間接影響“創模”達標,“城考”指標的完成情況將直接關係到“創模”指標的實現。因此,必須強化以下工作:
(1)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採取有效措施,堅決完成省下達給我市的“十五”期間污染物排放總量計畫指標,重點抓好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和工業固體廢物的總量削減。
(2)確保自然保護區覆蓋率全面達標。“創模”要求自然保護區覆蓋率>5%。2002年,我市已批准劃定和建立的自然保護區共49個,總面積為744?4平方公里,覆蓋率為10?01%。由於我市的自然保護區及森林公園建設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必須保證規劃到位、資金到位、建設到位和管理到位,確保全面達標。
(3)全面加強番禺、花都兩個新區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兩個新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較為薄弱,納入“城考”範圍後,市區建成區面積擴大,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等指標受到一定的影響。因此,兩個新區必須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並全面提高環境管理和污染控制的能力和水平。
目標與任務
總體目標
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總體目標,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全市總動員,全民共參與,力爭用一年的時間,集中主要力量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到2004年全面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的各項指標要求,爭取2005年上半年通過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的考核驗收,為廣州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打下基礎。
主要任務
為實現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的目標,必須抓緊實施七大工程:
1?碧水工程。
以珠江綜合整治為重點,加大飲用水源保護力度,加快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到2004年實現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大於60%,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96%以上。
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工程:按計畫完成四大污水處理系統及配套截污工程建設;規劃建設獵德三期(20萬噸/日)、大沙地首期、白雲區北部3個污水處理廠;抓緊番禺、花都、增城、從化地區和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生活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開展萬人以上城鎮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的規劃建設工作。到2005年底,建成並運行生活污水處理能力170萬噸/日以上,使我市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
河涌綜合整治工程:加快市內河涌整治建設。2003年底前完成石井河(前五期)和衛生河綜合整治工作;2004年重點推進石井河流域和二沙島水域的整治,以及沙河涌、獵德涌、東濠涌、石井河、司馬涌、馬涌的截污和整治工作;上半年完成沙基涌、新河浦涌、赤崗涌和荔灣涌的整治。同時,繼續抓好荔灣湖、流花湖、東山湖、麓湖整治,河涌兩岸違章建築清拆,以及江河水面的保潔、綠化工作,使整治後的河涌成為城市生態景觀亮點。
飲用水源水質保護工程:2003年底前,對已下達限期治理決定後污水處理逾期仍不達標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實行停產整頓或關閉;進一步清理整頓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違章項目和企業,以及“十五小”企業,限期關閉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電鍍、漂洗、造紙和印染等污染嚴重企業。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審批新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嚴格限制畜禽養殖規模,全面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加快水源保護區和流溪河生態公益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建設。
工業廢水污染源治理工程:抓好廣州造紙有限公司、中國石化公司廣州分公司、廣州鋼鐵有限公司等134家水污染重點工業企業的污染治理,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加大電鍍、紡織印染、製革、化工、建材、冶煉、造紙、發酵等工業企業和位於水源保護區不能穩定達標的工業企業的治污力度,全面提高全市工業廢水處理率和達標率;加快增城市新塘西洲環保工業園區建設,吸納和引導從二級水源保護區內遷出的漂洗廠進園實施清潔生產和污染集中控制;嚴格執行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
流域污染治理工程:加強與省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周邊城市(佛山、東莞、惠州、順德等市)的溝通協作,加大流域污染治理的力度,切實解決跨界污染問題。
2?藍天工程。
以工業企業污染、機動車污染、建築施工污染、道路揚塵污染為重點,加強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顆粒物污染控制,有效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實現2004年城市氣化率達90%以上,保持煙塵控制區覆蓋率100%,機動車尾氣達標率80%以上,全年85%以上天數的空氣污染指數(API)低於100。
燃煤燃油火電廠脫硫工程:抓好65家重點大氣污染企業的污染治理、線上監測和排污許可證工作,全面推進工業脫硫和煙塵控制,嚴格限制使用含硫量高的燃料,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大氣污染負荷。
機動車污染控制工程:完善交通路網建設,大力發展公共運輸、軌道交通,實施LPG公車工程;在全市範圍推行使用低硫柴油和高標號無鉛汽油;嚴格執行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完善機動車定期檢驗和路檢制度,嚴格執行機動車(包括機車)報廢制度。
城區揚塵控制工程:嚴格對建築施工工地和道路施工工地的管理,規範建築工地、道路開挖圍蔽和渣土清運,加強路面保潔和灑水消塵,減少揚塵污染。
飲食業油煙污染控制:實施國家新頒布的《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全面開展飲食業污染擾民和油煙污染整治,建立設施運行管理監督機制。
能源結構調整工程:完善城市燃氣管網配套,擴大城市供氣範圍;擴大第三產業改用燃氣、電等清潔能源工作的成果,提高清潔能源使用率。
3?青山綠地工程。
用三年的時間全力推進青山綠地工程建設,在加強我市現有的山林和生態公益林保護管理的基礎上,全面推進城市主幹道和鐵路兩旁綠化林帶建設,在城市周邊營造大面積森林,大幅度增加綠地面積,對所有關閉的採石場進行種樹復綠,在城市建設區內加大綠化建設力度。到2004年底,使我市的自然保護區覆蓋率和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分別達10%以上和35%以上。
園林綠化工程:按照“園林在城市中,城市在園林中”的建設思路,推進城市景觀綠化建設;推廣中山一路綠化示範樣板段經驗,抓好各區一條綠化景觀示範路建設;繼續抓好公園生態建設,適度營造人工景點,保護自然景觀,並對有條件的公園實施“拆牆透綠”和“拆牆透景”;全面推進天台綠化建設,力爭到2007年建設天台綠化面積100萬平方米。開展9個城市出口、28個城市景觀廣場、15個城市生態園、12個城市中央綠地、50條城市道路、87個街旁遊園、11條河道等7類城市綠化的建設工作,到2007年規劃新增綠地面積33平方公里,改變我市綠地“北多南少、東西更少”的格局。
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建設:按國家考核標準要求,做好已批建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抓緊落實森林公園的管理機構。市一級主要抓好流溪河、石門和帽峰山森林公園建設,各區、縣級市也要重點抓好1-2個森林公園。規劃建設9條綠化林帶、5個林區和2個園林節點的實施工作,新增和改造綠地面積86平方公里。
“城中村”改造和採石場復綠:全面落實市政府下達的年度治“山”、治“村”工程任務,按計畫完成採石場關閉復綠、舊村改造和“城中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對廣州地區338個採石場進行復綠。加強“城中村”的改造,繼續清拆違章建築,增加和恢復綠化用地,增加綠化面積。
4?工業污染達標治理工程。
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有效削減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切實推進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的全面達標工作;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到95%以上。
清潔生產工程:淘汰落後設備、技術和工藝;逐步淘汰裝機容量小於5萬千瓦非熱電並供燃煤、燃油機組以及4噸以下工業燃煤、燃油鍋爐;推行清潔生產,積極推進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活動;推廣清潔燃燒技術,推行低硫、低氮燃燒工藝;逐步實現天然氣發電。
排污許可證和線上監控工程:全面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建立完善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實現對廢氣、廢水重點污染源的實時監督。
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工程:逐個落實占全市工業廢水、廢氣、粉塵和固體廢物污染負荷85%以上工業企業的治理方案並限期全面達標。2004年底,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必須達到95%以上;抓好瑞明電廠、恆運電廠、黃埔電廠和珠江發電廠、廣州發電廠等電廠的脫硫工程,進一步削減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使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省下達的計畫指標內。
5?固體廢物處理工程。
推進城市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措施的落實,到2004年底,使我市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置率和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80%以上、100%和80%以上。
危險廢物與固體廢物處置工程:加強對醫療垃圾集中無害化處置單位的監督管理,加快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的建設;推進粉煤灰、鹼渣、鋼渣、廢油脂和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等可回收廢物的綜合利用。
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高標準建設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和垃圾分類回收系統。重點抓好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三期工程和李坑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確保大田山、李坑和老虎窿等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穩定達標排放,加快興豐一期、二期的垃圾滲漏液處理工程的建設。完成李坑和大田山兩個垃圾場的部分封場、復墾、生態恢復工程和番禺沙灣生活垃圾焚燒填埋場的建設;開展糞便處理中心歸口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規劃和建設;逐步推進16個垃圾壓縮站的封閉除臭工程;重點建設花都獅嶺汾水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
6?節水工程。
大力推行節約用水,推進清潔生產;限制耗水量大、污水排放大的行業和企業的發展,淘汰耗水量大的工業設備,提高全市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到2005年,重點工業企業全部達到國家取水定額標準。
7?宜居工程。
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和交通幹線環境噪聲平均值分別控制在60分貝和70分貝以內;積極創建城市噪聲達標區,為營造安靜舒適的生活環境創造條件。
綠色社區創建:按照《廣州市“綠色社區”考評標準》的要求,繼續開展創建綠色社區工作。把綠色文明帶向社區,帶進千家萬戶,引導市民從社區、從身邊實際參與環境保護,共同營造優質的生活環境。
安靜城區建設:採取措施降低交通噪聲;控制建築施工噪聲;加強住宅小區的管理;治理商貿服務業擾民噪聲;鞏固噪聲達標區工作。
綠色教育工程: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及幼稚園的環境教育,完善環境教育實習基地的建設,擴大“綠色學校”的創建工作,使環境教育達標學校提高到42%以上。
綜合效益分析
四、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綜合效益分析
(一)有利於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
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能夠營造環境優美的發展空間,為城市提供更好的發展和投資環境,為城市發展、擴大開放和吸引外資提供良好的基礎平台。城市面貌的改善,可提升我市的地位與形象,必將推動旅遊業、房地產、金融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產業的發展。通過產業結構與布局的調整和污染企業的搬遷,我市生產力布局和城市功能布局將更趨合理。因此,通過“創模”,能夠增強廣州在國內、國際上的競爭力,使廣州擁有更好的發展環境。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進一步削減。
通過重點工業企業鍋爐脫硫治理工程,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6萬噸以上。通過節水工程,使工業重複用水量比2000年增加約15億噸,有效削減工業廢水排放總量和化學需氧量的排放量。據測算,其中的8家重點工業企業水污染源治理工程將可削減化學需氧量9000噸/年,約占目前全市工業廢水化學需氧量總量的32%。與此同時,到2005年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能力將達到170萬噸/日,不僅使得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提高到70%以上,而且可削減8?8萬噸的化學需氧量排放。因此,通過創模,將進一步推進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和發展“循環經濟”,達到增效減污的目的。
(三)環境面貌和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創模”將使廣州的環境面貌和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為把廣州建設成為人與自然相和諧的、最適宜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的“山水生態城市”奠定堅實的基礎,讓市民真正享受到“創模”帶來的實惠。
機制與措施
五、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
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活動是一項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必須實施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才能使目標變為現實。
(一)建立“創模”的工作運行機制。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人和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揮我市的“創模”工作,並相應成立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和各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創模”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創模”工作的協調和迎接考核等工作。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相應成立“創模”工作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建立“創模”領導小組和“創模”工作辦公室定期聽取“創模”工作匯報制度,對“創模”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部署、指導、協調、督辦、檢查、考核和通報。
(二)實施“創模”專項目標責任制。
以“創模”規劃綱要中的主要任務和七大生態環境建設工程為主要內容,由“創模”工作辦公室制訂實施計畫,進行目標任務分解,形成專項目標責任制,以市政府政令的形式下達給各區、縣級市政府及各有關工作部門,年中和年終進行專項考核。把“創模”工作實績列為各級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保證責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以保證創建工作的順利進行。各職能部門應根據“創模”規劃綱要的要求,制定“創模”實施計畫。
(三)加大環境保護和建設的資金投入。
將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作為創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基礎和階段性奮鬥目標,集中資金,重點投向對實現“創模”有影響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運用市場經濟手段,對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危險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廠等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實行嚴格的項目管理,確保按期保質完成任務。污染企業按“污染者負擔”的原則,保證治理資金的籌措和落實。在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垃圾無害化處理等運行方面,貫徹“受益者付費”的原則,適當提高和徵收單位與個人的應付費用,逐步減輕政府的負擔。
(四)加強環境法制建設,加大執法監督力度。
結合“創模”和加入WTO後環保法制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制度,對已頒布的地方性環保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回顧性清理,加快修改和修訂工作,並加強環境管理與資源保護方面的法規建設,進一步推動地方性環保立法。
各有關部門必須結合本部門的職能定位,根據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下達的“創模”任務,履行本部門的環境保護義務和職責,形成“創模”合力。切實加大各級政府和部門依法行政和執法的力度,通過法規與規章,落實環保執法責任制,強化環境法制管理,保障和促進“創模”工作的有效開展。
(五)營造“創模”的氛圍和聲勢,發動社會公眾參與。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環保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團委、市總工會、市婦聯及廣州日報社等新聞單位積極配合,制定宣傳計畫,確定我市“創模”的宣傳口號,並把“創模”宣傳與“2010年一大變”工程的宣傳有機結合起來,作為全市宣傳工作的重點。通過全市各新聞媒體,分階段、有計畫地突出宣傳,提高社會公眾對“創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在城市的視窗地帶和重點地區建立大型的“創模”公益廣告宣傳牌,在街道社區開闢宣傳專欄;結合“植樹節”、“地球日”、“世界環境日”等主題日的重要活動,由環保、文化、新聞媒體、工會、婦聯、團委、環衛、街道、社區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聯合組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在“創模”宣傳教育的推動下,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環境意識,營造全民參與創建活動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