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科技發展、信息產業、智慧財產權職責劃給廣州南沙開發區經濟貿易局。
(三)加強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金融、投資、體制創新、統計、價格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區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圍繞區內經濟和社會發展開展全局性、戰略性以及重大專項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擬訂區域性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區內經濟體制改革及相關改革的建議,牽頭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牽頭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四)編制年度區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並組織實施,匯總分析區內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區內經濟運行情況進行動態統計和監測,開展各類統計分析工作。
(五)負責開展對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環境綜合評價的相關工作。
(六)負責區內固定資產投資工作。負責統籌安排開發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資金投向,編制和組織實施區內年度財政投資計畫;組織重大項目申報納入國家、省、市發展規劃和年度重點項目計畫;負責區內統籌投資項目審批工作;組織開展重大項目稽查工作;負責社會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含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登記備案工作,審核上報屬於國家、省、市審批、核准許可權的建設項目;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招標方案核准;負責審核並組織上報區內國家鼓勵類項目的國產設備退稅以及進口設備免稅申請;協助推進重大項目的招商引資及項目建設前期工作。
(七)負責區內物價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審批重要公用事業價格並備案管理;核發區內行政事業收費許可證;認證罰沒物品價格;負責“無費區”管理和清費治亂工作。
(八)負責區內統計、國民經濟核算等工作。
(九)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州南沙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計畫統計處負責區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以及經濟體制相關改革方案的研究、編制和組織實施;編制區內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組織編制區內年度統籌投資計畫和重點項目計畫,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管理區內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組織開展重大項目稽查工作;開展對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環境綜合評價的相關工作;對區內經濟運行情況進行動態統計和監測;負責區內統計、國民經濟核算等工作。
(二)綜合業務處負責區內統籌投資項目審批工作;負責社會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含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登記備案工作;審核上報屬於國家、省、市審批、核准許可權的建設項目;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招標方案核准;負責審核並組織上報區內國家鼓勵類項目的國產設備退稅及進口設備免稅申請;審批公用事業價格並備案管理;核發區內行政事業收費許可證;認證罰沒物品價格;負責“無費區”管理和清費治亂工作;協助推進重大項目的招商引資及項目建設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