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華[原國務院參事]

廖華[原國務院參事]

廖華,土地革命時期曾任中共北平市委員會書記,河北省委常委兼北方互濟會書記。建國後曾任福建省人民政府文教廳長,政務院參事,國務院參事。中共七大正式代表。同名人物有文廣新局局長,中學教師等。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廖華,1898年8月生,福建省莆田縣人。曾用名王曉林、陳繼周、陳國柱。中共七大正式代表。

在中學時期參加護法鬥爭和五四運動。1922年考入廈門大學,參加反殖民地教育運動。1924年隨進步師生轉到上海創辦大夏大學,當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25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1926年初由黨中央介紹回福建莆田創建黨組織。3月到廣州參加全國第三次勞動大會,後任國民革命軍第六軍第三團第三營黨代表。7月又由黨中央介紹回福建參加領導大革命運動,接應北伐軍入閩。12月任中共莆田特區區委書記。1927年4月因國民黨右派發動政變,遂秘密轉赴武漢向黨中央匯報,旋又被派回福建開展地下鬥爭。11月在仙遊建立黨的縣委組織,任縣委書記。1928年4月因領導開展反菸苗捐鬥爭被通緝,從而離開莆仙,到上海工作。曾任中共滬西區委秘書長,代理組織部部長,法南區委宣傳部部長,上海工聯會宣傳部秘書。1929年底因參加工人集會而集體被捕,1931年2月出獄後,任中共滬西區委組織部部長,全國互濟會組織部部長兼黨組委員。不久調北平和天津市委工作。7月至9月任中共北平市委員會書記。1933年夏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兼北方互濟會書記。9月因叛徒出賣再次被捕入獄。

1937年由周恩來、董必武派人接應出獄後,調入新四軍工作。1939年5月起任新四軍江北指揮部秘書。1940年赴延安學習,參加整風運動和大生產運動。1945年4月至6月作為華中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

抗日戰爭結束後調東北工作,任遼寧省教育廳廳長。1946年任旅大行政聯合辦事處黨團成員。後任旅大行政公署民政委員會主任,關東行政公署委員兼文管會主任。1948年10月任大連地委文物委員會主任。後隨軍南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副廳長。1951年調任中央文史館辦公室主任兼參事。1954年起任國務院參事。1969年8月8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參事上書

1956年,根據“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廖華、李仲公、余遂辛、李奇中、林志鈞、胡公冕、舒宗鎏、萬保邦、徐行之、王卓然、張知行、范朴齋、李一平、陳修和、張志和、安若定、左宗綸、章友江等18位國務院參事聯名向周恩來總理匯報工作,直言中共的統戰工作有偏差:“我們的意見是:切實檢查統戰工作的作風,糾正偏差;同非黨人士接觸應方式多樣,深入實際,個別訪問談心容易聽到盡情盡意的真話,而不是在檯面上的‘官腔’;多在行動及事實上予人以鼓舞以開新風;真正展開批評與自我批評,多聽意見,有錯認錯。”報告希望及時解決這些問題,以消除有關人士的疑慮。這便是當時著名的“十八參事上書” 。

根據國務院參事們的意見,黨中央和國務院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檢查黨的內外關係,國務院也開始著手提高參事的政治、生活待遇。國務院全體會議開會時允許參事室派三位代表列席會議,允許國務院參事列席政協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允許國務院參事輪流參加政府舉辦的一些大型招待宴會等等。當年國慶節,全體參事還應邀登上了天安門,與毛澤東、周恩來等黨和國家領導人一起參加了國慶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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