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潔自律準則

廉潔自律準則

《廉潔自律準則》是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簡稱。由黨中央根據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新的實踐需要,在2010年《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基礎上修訂而成。全文共8條、281字,包括導語、黨員廉潔自律規範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

基本信息

簡介

廉潔自律準則 廉潔自律準則
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黨員廉潔自律規範
第一條 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
第二條 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乾淨做事。
第三條 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
第四條 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於奉獻。
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
第五條 廉潔從政,自覺保持人民公僕本色。
第六條 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條 廉潔修身,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條 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廉潔自律準則》充分體現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緊扣廉潔自律主題,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重在立德,是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規範全黨廉潔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礎性法規;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是全面從嚴治黨實踐經驗的 結晶,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一個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廉潔自律準則》的制定和實施,對於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加強黨內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貫徹落實《廉潔自律準則》,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切實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要求各級紀委(紀檢組)強化監督執紀,加大問責力度;要求黨員領導幹部發揮表率作用,帶頭踐行廉潔自律規範;要求廣大黨員牢固樹立黨章黨規黨紀意識,自覺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在全黨逐漸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風尚。
27.紀律處分條例:紀律處分條例,是《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簡稱,是根據《 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的黨內法規。這個《條例》的制定,旨在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等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形勢發展,該條例已不能完全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的實踐需要,為此,黨中央決定予以修訂,2015年10月正式印發。新修訂《條例》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圍繞黨紀戒尺要求,明確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六類違紀行為,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八項規定、反對“四風”等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常態化,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條例》分為總則、分則、附則3編,共11章、133條,於2015年10月18日由中共中央印發,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意義

《條例》的頒布實施,細化了黨章對黨員、幹部的紀律要求,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與時俱進,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於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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