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的政策和法規,擬訂地方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發展總體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協調、監督實施。
(二)負責道路運輸(含出租汽車、城市公共運輸)管理;負責公路運輸、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汽車租賃、公路運輸服務、搬運裝卸業、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
(三)對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本建設市場實施管理、調控、檢查和監督;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四)負責公路、港口、站場建設資金的管理;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政府撥款的公路、港口、站場建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地方交通工程建設;協調國家、省、市重點交通工程建設;負責交通工程的質量監督和造價管理。
(五)負責水路運輸服務業及鎮渡口、橫水渡船舶監督檢查的行業管理。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交通戰備辦)
財務審計股
規劃建設股
人事股(紀檢監察股)
運輸管理股
安全技術股
執法監督股(對外掛: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