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鎮[福建南安市下轄鎮]

康美鎮[福建南安市下轄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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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鎮隸屬福建省南安市,俗名“霞蘇”,人口5.4萬,講閩南話,康美鎮地處南安市中部,東徑118°28′,北緯25°10′,方圓66.7平方公里,北與梅山鎮、東與洪瀨鎮、東南與豐州鎮、西南與美林街道、西與省新鎮、西北與金淘鎮毗鄰,位於泉州“半小時經濟圈”內。康美東南部多丘陵,西部多山,海拔較高的山有楊梅山(海拔547米)、筆架山(海拔428米)、鐵尖寨(海拔221米)。境內有省道307線及其複線、南洪公路和福芸公路等主要交通要線。

鄉鎮概況

福建省南安市康美鎮 福建省南安市康美鎮

康美鎮地處南安市中部,方圓66.7平方公里,位於泉州“半小時經濟圈”內。康 美東南部多丘陵,西部多山,海拔較高的山有楊梅山(海拔547米)、筆架山(海拔428米)、鐵尖寨(海拔221米)。境內有省道307線及其複線、南洪公路和福芸公路等主要交通要線。

康美鎮俗名“霞蘇”,因蘇姓人口占總人口的75%而得名。康美鎮總人口5.4萬人,屬漢族,海外僑親2.1萬人。

歷史沿革

“康美”地名來源於古地名“坑尾橋”。後人將“坑尾”諧音雅化為“康美”,取“康安富美”之意。

宋屬德教鄉依仁里。

元、明、清改為二十都。

民國17年置玲蘇鄉,至民國35年期間先後屬第三區、第二區。

解放後隸屬洪瀨。

福建省南安市康美鎮雪峰寺 福建省南安市康美鎮雪峰寺

1959年由洪瀨公社析出成立康美公社。 1961年又併入洪瀨區。

1965年自置康美公社。

1984年改鄉。

1988年改鎮。

行政區劃

1997年,面積66.7平方千米,人口5.1萬,轄康美村、梅元村、集星村、梅魁村、梅星村、東旭村、青山村、團結村、藍田村、福鐵村、赤嶺村、園內村12個村委會和雪峰華僑農場、康美龍眼示範場。

自然資源

康美的礦產資源有黑鍛般底色綴點著銀星似花紋、質地優良的“輝綠岩”礦石,亦稱“康美黑”,還有花崗岩等礦石。

經濟發展

康美耕地面積21093畝、山地5萬畝。經濟作物主要有:木耳1100萬袋,年產2500噸,其他食用菌1000噸左右;龍眼2萬畝30萬株,年產1000噸;柑桔3000畝,年產9000噸;香蕉1500畝,年產3000噸;台灣名優水果500多畝。

康美有森林44680畝,林木蓄積量22158立方米,森林覆蓋率43%。康美位於山美水庫灌區下游,水資源豐富。近年發展內陸養殖業。

康美養殖業主要養殖甲魚,現有甲魚場40多個,養殖甲魚250多萬隻。工業有石材、家俱、塑膠化工、樹脂工藝、針織鞋帽、漂染印刷、鑄造等。企業總數為449家,2003年鄉鎮企業總產值105890萬元,工業產值77530萬元,上交稅金2255萬元。著名企業有森源木業有限公司。名優特產有龍眼、黑木耳、甲魚等。

旅遊資源

雪峰禪寺 雪峰禪寺

康美的風景名勝旅遊勝地主要是雪峰禪寺和九洞崆。

教育狀況

自2002年7月玲蘇中學升格為完中校和南安市第一所大學--福建師範大學閩南科技學院的落戶,康美已形成了從幼稚園到大學的一系列教育教學體系。不過到了2008年後,高中部不再招生。教育方面就除了高中,教育教學體系健全。

民俗風情

福建省南安市康美鎮 福建省南安市康美鎮

男婚女嫁乃人生之重要環節,婚姻的締結歷來被視為“正家”之始,終身大事。因此,有關禮俗自然也就備受關注,繁文縟節,十分考究。古代中國最重明媒正娶,早在周代就已確立嫁娶程式中之“六禮”,即納采(送禮求婚)、問名(詢問女方名字和出生日期)、納吉(送禮訂婚)、納徵(送聘禮)、請期(議定婚期)、親迎(新郎親自迎娶)。隨著北方居民南遷入閩,婚儀中的“六禮”在八閩各地流傳 開來。此後,這六種禮節雖略有變化,然基本延續下來。宋元時期,婦女貞節觀逐漸加強,宋代理學對福建的影響尤甚,以至福建婚俗中歧視和束縛婦女的現象愈益顯著。至明清兩代,更進一步被強化。

明清以後,在福建康美鎮民間,“六禮”的名稱和內容均有所更動,各地禮俗也不盡相同,但仍大抵取“六禮”之意。通常,從議婚到完婚要經過提親、合婚、相親、定親、送聘、送日子、勸嫁、催妝、迎送親、婚禮、下廚、回門等步驟。其中,提親、合婚包含有納采、問名的內容;定親、送聘相當於納吉、納徵;送日子含請期之意;迎送親類似於親迎,只是新郎本人是否親自前往女家迎娶則因人因地而異。除了這些一般性的婚姻禮俗外,福建民間尚有多種特殊的婚姻形式和禮儀,諸如童養婚、招贅婚、服役婚、交換婚、轉房婚、表親婚、指腹婚、重婚、招夫、租典妻、搶親婚、轉嫁婚、盡孝娶、沖喜婚、冥婚、長住娘家等等。其中有一些是婚姻陋俗。

福建康美鎮自古以來交通閉塞,商品經濟不發達,封閉式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比較典型,因而風俗習慣比較古樸,封建色彩也較為濃厚。古代福建康美鎮人口不多,勞動力較為缺乏,外來移民入閩之初,適應新環境、改造自然的工作十分繁重,因而滋生重男輕女的思想,從而又造成男多女少現象,引起嫁女必索高價、包辦買賣婚姻之風盛行。一些富豪大戶為炫耀家門、顯闊競強,嫁女之時,耗費巨資,廣置妝奩,由此積習相沿,互相仿效,形成嫁女重妝、婚禮奢華的陋俗。

民國年間,風氣漸開,機關公務人員和知識界先行婚俗改革,初興新式婚禮,名曰“文明結婚”,婦女地位也有所提高。但範圍廣袤的農村變化並不明顯,舊的婚俗依然普遍存在,不少惡習並沒有被破除。一九四九年以後,人民政府大力提倡移風易俗,婚姻禮儀的改革日益深化,許多傳統習俗雖繼續存在,但其中的大部分或被剔除、或被簡化、或已名存實亡;婚姻自主、男女平等的觀念已為大多數人所承認和接受,尤其在八十年代以前,嫁娶禮儀普遍比較簡樸。八十年代後,舊婚俗中繁瑣排場的風氣重又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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