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康復治療師的主要職責是在綜合的康復治療中,為患者進行物理治療和作業治療,促進其康復。主要任務為使用身體運動和各種物理因子(電、光、熱、冷、水、磁、力等)作為治療手段,進行神經肌肉和骨關節運動功能的評估與治療訓練以及減輕疼痛;又用日常生活活動訓練、手工藝治療、認知訓練等作業治療手段對患者進行細緻功能、認知功能、家居及社會生活能力等的評估和治療訓練,促進身心康復,重返社會,改善生活質量。
康復治療師屬醫學相關領域專業技術人才,不屬醫師範疇。
學歷要求
要求大學康復治療專業專科以上(含大專)畢業,取得相應的高等教育畢業文憑。大專學歷應為高中畢業後經過大學本專業的專科(三年制)學歷教育;大學本科學歷應為高中畢業後經過大學本科本專業(四年制)學歷教育,取得理學士學位。
人文素質
1.具有正確的專業思想。對本專業的性質、作用和價值有較明確和深刻的認識,願意以專業知識和技能為人民服務,提高民眾的健康水平,促進患者康復。
2.具有人文關懷精神。遵3行業的道德行為規範,有良好的醫患關係。
3.具有務實、嚴謹的科學態度。對工作負責,有計畫有條理,精益求精,對人對事正直、誠實。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對患者有同情心和耐心,充分理解患者的痛苦和困難,設法幫助改善;新生患者,鼓勵其充分發揮潛能,促進康復。
對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有創新精神。為解決康復治療中的難題不斷鑽研,進行技術革新。
對集體和同事有敬業樂群精神。能與同事合作共事,發揮團隊協作精神。
5.具有較強的法紀意識。遵紀守法,能遵守有關醫療工作及康復治療有關制度和法規。
理論知識
1.具有本專業基礎學科的基本理論知識(人體解剖學、運動學、生理學、人類生長與發育等)。
2.具有康復醫學及現代康復治療學的基本理論知識,並且較系統和深入地掌握物理治療學和作業治療學的基本理論。
3.具有與康復治療有關的神經科、骨科的一些疾病的臨床基本知識。
4.具有中醫理論的基本知識,較系統地掌握中醫康復治療(如推拿和中醫手法、針灸、太極拳等)的基本理論。
5.具有語言治療學、心理治療學、假肢及矯形器套用等的基本知識。
6.具有社會醫學、醫學倫理學、殘疾學的基本知識。
7.具有與運動功能障礙、日常生活n動障礙、認知障礙等有關的功能評定的基本理論知識。
8.具有一門外語知識及醫用統計學、計算機套用等基本知識。
9.具有相關的醫學法規和政策或行政指引的知識。熟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管理規範》等法規或行業指引。
專業技能
(一)物理治療方面的技術能力
1.能進行肢體運動功能評估,如肌力、肌張力、肌肉柔韌性、關節運動範圍、平衡能力、體位轉移能力、步行能力和步態以及身體姿勢等的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制訂功能訓練計畫。
2.能指導患者進行增強肌肉力量和耐力的練習。
3.能指導患者進行增大關節運動範圍的練習。
4.能指導患者進行步行訓練(包括徒手、利用假肢、矯形器、輔助器具等),提高步行能力,改善步態。
5.能指導患者進行各種醫療體操,矯正體操,防治神經肌肉和骨關節的功能障礙及身體姿勢異常。
6.能為患者進行手法治療、推拿按摩治療及牽引治療。
7.能指導患者進行有氧運動,如健身步行、健身跑、功率腳踏車或步行機練習、改善心肺功能、調整精神狀態、增強體質。
8.能指導患者進行中國傳統運動療法,如太極拳、八段錦、保健按摩、松靜療法等。
9.能為患者進行物理因子治療,如電療、熱療、冷療、光療、水療、磁療等以及中醫某些傳統的外治理療法,治療疼痛、局部腫脹及其他病症。
10、能為患者進行有關保持和發展身體運動功能的保健康復宣傳教育。
(二)作業治療方面的技術能力
1.能進行有關日常作業能力的評估,如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認知能力、職業能力及社會生活能力等的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制訂作業治療計畫。
2.能指導患者進行日常生活活動訓練,改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3.能指導患者進行感知覺訓練。
4.能指導患者進行手功能訓練,改善手的細緻的、協調的、靈巧的功能性活動能力。
5.能指導患者使用生活輔助器具、輪椅、假手、矯形支具及其他輔助性用品用具等,補償或擴展活動功能。
6.能指導患者進行認知康復訓練。
7.能指導患者利用“工作簡化法”和“體能節省法”善用身體剩餘功能,防止勞損和過勞。
8.能指導患者進行手工製作治療(陶塑、紡織等),改善手功能及調整心理狀態。
9.能指導患者進行文娛治療、音樂治療、書法繪畫等藝術治療,調整精神及心理狀態。
10.能指導患者進行一些職業性的活動練習(如機件組裝、電腦操作、辦公室文秘工作)。
11.能指導患者對家居建築、設施、住所條件等有不適合殘疾情況者進行必要的調整。
12.能對患者進行有關改善日常生活作業能力,提高生活質量的保健康復宣傳教育。
(三)其他康復治療方面的技術能力
1.能對失語症、吶吃患者進行簡單的語言訓練。
2.能對患者進行簡單的心理治療。
3.能配合假肢和矯形器專業人員,指導患者使用假肢和矯形器並進行相應的訓練。
4.具有一定的指導社區康復工作的能力。
相關能力
1.有較好的語言溝通技巧。能傾聽別人意見,並有效地表達個人意見,進行交流討論、啟發教育或徵詢意見。
2.有較好的社會工作能力。
⑴能關心患者的全面康復,結合崗位任務,發揮相當於一個社會工作者的作用,幫助患者重返社會。
⑵能關心患者的社區康復和家庭康復,注意收集有關的社會信息、指導患者康復。
⑶對社會上各類康復資源中心有所了解,能及時介紹患者取得資源中心的幫助。
3.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工作有計畫、有條理,懂得有序地安排患者的康復治療、組織患者小組的康復治療活動,並在其他相關的管理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
4.有一定的教學輔導和參與科研的能力。懂得如何示範治療操作和進行講解;懂得康復治療臨床實用性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在指導下協助收集資料,進行試驗性治療等。
標準編訂
重要性
康復醫學是一門新興的學科。近20年來,該學科在我國迅速發展,對傷病殘疾患者的康復治療服務正在我國處地逐漸普及,而患者的身心功能康復需要有大批康復治療技術人員施行各種康復治療。據最近所做的一項人才需求預測研究,我國康復治療師的需求量至2005年約為4萬人,至2010年約為6萬人,而目前我國僅有5000名經過系統訓練的康復治療師,數量和質量遠遠落後於康復醫療實際的需要。
鑒於康復醫療工作對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有密切的關係,應當十分重視康復治療專業人才的培養和使用,在這方面,目前還存在著:①培養目標、專業人才標準不規範、嚴重影響培養質量;②缺乏康復治療專業崗位準入標準,各用人單位理解和掌握不一致,康復治療人員的素質和條件沒有保證,影響康復治療質量。
因此,擬訂康復治療專業技術人才準入標準是當前發展康復治療事業和推動康復治療專業教育規範化建設的一個關鍵性措施,十分必要。
依據
1.以國家衛生部頒布的《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管理規範》和國家衛生部醫政司主編的《中國康復醫學診療規範》中對康復治療技術的要求。
2.參考國際慣例0標準,即國際康復治療行業協會及一些國家人才資源管理部門對物理治療師、作業治療師執業聘用(準入)的基本要求和職責,使人才培養、人才能力做到基本上與國際接軌。
3.可行性:根據我國目前有代表性的大學康復治療專業人才培養的標準,康復醫療機構康復治療師現有的素質和能力作為起點,經過努力,加以提高和完善,就可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康復醫學規範
《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管理規範》
第九條二級綜合醫院的康復醫學科,至少應有1名專職或兼職的康復醫師、2名專職的康復治療技師(士);三級綜合醫院的康復醫學科,至少應有2名專職或兼職的康復醫師、4名專職的康復治療技師(士)。
第十條設定康復病床的康復醫學科,應根據收治病種,參照有關臨床科室,配置與康復病床數量相適應的專職康復醫師、康復治療技師(士)和護士。
第十一條以軀體運動功能障礙康復為主的三級綜合醫院,根據需求和條件,可設定兼職或專職的臨床假肢與矯形器技師(士)。
第五章診療場所
第十二條根據需求與條件,二級綜合醫院的康復醫學科一般應有150-30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業務用房,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至少應有300-50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業務用房為宜。如設康復病床,應配置適當面積的康復病房,病房每床淨使用面積以5-7平方米為宜。
第十三條康復醫學科應設在易於功能障礙患者方便抵離的院內處所,根據需求和條件,既可採取門診、住院共用的設定方式,也可在門診部、住院部分別設定。
第十四條康復醫學科的通行區域和患者經常使用的主要公用設施應體現無障礙設計,地面防滑;如設有康復病房,其走廊的牆壁應有扶手裝置。
第十五條康復醫學科的地板、牆壁、天花板及有關管線應易於康復設備、器械的牢固安裝、正常使用和經常檢修。
康復醫學科應有良好的室溫調節措施,地處夏季酷熱天氣持續時間過長地區的醫院,如有條件,可考慮為運動治療室、作業治療室安裝空調裝置。
以少年兒童為診療對象的康複診療室,色彩設計、裝飾應適合少年兒童患者的心理特點。
第六章設備與器材
第十六條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應根據需求和醫院能級,通過購置、自製等適宜方式,配置物理治療、作業治療和功能測評類的基本康復設備與器材,酌情配置其它類康復設備與器材:
一、物理治療
(一)運動治療:訓練用墊和床,肋木,姿式矯正鏡,常用規格的訓練用棍和球,常用規格的砂袋和啞鈴,牆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肌訓練器,股四頭肌訓練器,前臂旋轉訓練器,滑輪吊環,常用規格的拐杖,常用規格的助行器,助力平行木。
(二)其它物理治療:中頻治療儀,低頻脈衝電療機,音頻電療機,超短波治療機,紅外線治療機,磁療機;頸椎牽引設備,腰椎牽引設備。
二、作業治療:沙磨板,插板、外掛程式、螺栓,訓練用球類,日常生活訓練用具。
三、功能測評:關節功能評定裝置,肌力計,其它常用功能測評設備。
四、傳統康復治療:針灸用具,人體經絡穴位示意用品,按摩用品(如本院中醫科或鄰近中醫醫療機構開展此類治療,康復醫學科可不配備)。
第十七條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應按前條規定的原則,在基本配備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有關設備、器材的基礎上,酌情增加如下設備、器材:
一、物理治療
(一)運動治療:訓練用功率腳踏車,功能牽引網架,肩、肘、腕、指、膝、踝、髖等關節被動訓練器,輪椅,訓練用扶梯。
(二)其它物理治療:超音波治療機,蠟療設備,電熱按摩治療機,紫外線治療機,製冰設備。
二、作業治療:認知功能訓練用具,拼板,積木,橡皮泥,上肢懸吊帶,木工、金工用基本工具,編織用具。
三、言語治療:錄音機或言語治療機,言語測評和治療用具(實物、圖片、卡片、記錄本),非語言交流用字畫板。
四、功能測評:心肺功能及代謝功能測評設備,肌電圖及其它常用電診斷設備(功能測評設備可與其它臨床科室共用)。
五、康復工程:製作臨床常用矯形器的設備、器材、材料(以軀體運動功能障礙康復為主的綜合醫院,根據需求和條件酌情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