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起源
康復事業興起於20世紀40年代,現已發展成為一門專業。一些國家除建立康復醫療中心外,還根據殘疾人、老年人的需要,建立了各種類型的康復事業單位。在中國,解放戰爭和抗美援朝時期,首先在軍隊和地方一些衛生部門建立了康復醫院、榮軍療養院、精神病醫院和假肢工廠,後來逐步建立和發展了殘疾康復中心,以及兒童福利事業單位、社會福利院。不少城市社區還建立了醫療站、精神病工療站、殘疾兒童寄託所、聾啞兒童語言培訓中心、殘疾人或老年人活動室等。80年代以來,在政府有關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等團體的支持、推動下,中國的康復事業得到社會各界的關心和幫助,從而有了全面的發展。
開展目的
國家和社會旨在幫助殘疾人和年老者最大限度地改善和恢復生理、心理、社會生活等功能,對他們給予特殊治療,在教育、就業、生活等方面進行特殊訓練的一種社會福利事業。它的作用是使殘疾者或年老者能夠參與社會生活和從事力所能及的社會生產勞動,同其他健康人一起,平等分享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成果。
項目類別
康復事業主要包括社會康復、教育康復、醫療康復和職業康復等內容。社會康復是依靠社會力量打開殘疾者與世隔絕的局面,使他們回歸社會。核心問題是維護殘疾者的“人的尊嚴”。教育康復是針對殘疾者心理、精神、智慧型的障礙,採取使他們獲得必要的知識和技能,並儘可能消除他們心理、精神、智慧型上的障礙的一系列措施。醫療康復是通過對疾病的治療,改善和恢復殘疾者的生理功能,尤其是肢體的功能。措施是以體療為主,內外科和骨科為輔,同時伴之以理療、藥物治療。職業康復是根據殘疾人不同的殘疾狀況,對他們進行不同的職業技能訓練或讓他們直接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使他們由社會的消費者轉變為社會的建設者,從而提高殘疾者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