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司

語出:《舊五代史·唐書·羅貫傳》:“及貫授命,持本朝事體,奉全義稍慢,部民為府司庇護者,必奏正之。”《醒世恆言·李玉英獄中訟冤》:“府司著令民間挨家呈報,如有隱匿,罪及鄰里。”

府司
拼音:
解釋:1.猶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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