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 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有關城鄉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 負責起草、制定我市城鄉規劃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三) 參與國土規劃、區域性規劃和城鄉發展規劃的研究和決策。
(四)
(五) 指導我市各縣(市)、石龍區的城鄉總體規劃的評審、審批及新農村建設工作;負責對我市各縣(市)、石龍區城鄉規劃的編制、審批、實施、修改的監督檢查工作,對違反《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許可的行為予以糾正和處理。
(六) 參與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項目建議書、設計任務書的審查,做好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七) 負責我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和各項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八) 負責監督、檢查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依法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和其他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負責有關城鄉規劃管理的聽證、複議、信訪評估、行政訴訟工作。
(九) 負責建設工程的規劃核實,負責對城市各類建設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編研、鑑定、統計、歸檔和利用工作,對各縣(市)、石龍區城建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 負責城鄉規劃設計行業及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成果的驗收。
(十一) 制定有關城鄉規劃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研項目研究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負責局系統技術人員、幹部職工的培訓、繼續教育,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老幹部、專業技術職稱和外事等工作。
(十二)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機關財務、印章、會議、文秘、機要、安全保衛、後勤保障、車輛管理、對外聯絡接待等;參與起草、修改城鄉管理方面的有關檔案;協助局領導搞好內部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建設、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共青團工作。
人事科(老幹部科)
負責組織、人事、勞資、統計、機構編制工作;組織局幹部職工教育、培訓、集體活動;負責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及全市規劃技術人員資格的審核及報批工作;負責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等工作;負責工會、婦女和計畫生育工作;做好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綜合業務科(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各業務部門之間的協調;負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局業務會的組織工作,並起草會議紀要及相關會議檔案;負責城鄉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各類規劃方案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評審和報批工作;參與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畫;負責土地出讓招標、拍賣等各類規劃設計條件;負責城中村改造工作及局安排的其他工作;負責對有關單位的業務協調工作;協助查處違法建設。
村鎮規劃科
指導我市各縣(市)、石龍區的城鄉總體規劃的評審、審批及新農村建設工作;負責對我市各縣(市)、石龍區城鄉規劃的編制、審批、實施、修改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各縣(市)、石龍區違反《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許可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制定全市村鎮建設發展的長遠規劃;負責組織全市村鎮規劃的評審、報批工作;負責市級以上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審查報批,並提出保護監督意見;協助查處違法建設。
法規監察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修改城鄉規劃管理辦法及有關檔案;負責處理城鄉規劃管理工作中發生的糾紛和違章、違法案件;負責違法建設案件的信訪工作;負責對違法建設、違法編制規劃、未按法律規定報送竣工檔案資料等案件辦理行政處罰有關事宜;負責起草上報需政府對違法建設採取強制措施的有關檔案;負責有關城鄉規劃管理信訪評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違法建設情況查處信息的公開和工眾查閱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的驗線工作;對下級規划行政主管部門違反《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的行政許可行為做出處理決定;協助查處違法建設。
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城鄉規劃管理中《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諮詢、受理和發放工作,並對施工圖有關內容進行覆核,並提出意見;負責城市建設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徵收工作;負責規劃管理行政許可的協調工作;負責規劃條件驗收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前公示;協助查處違法建設。
規劃編制科
負責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及各類專項規劃的組織編制工作;負責制定規劃編制年度計畫;負責各類規劃的設計招標工作;負責組織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和管線工程發展戰略及其他城鄉規劃的研究工作;參與建設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並提出規劃意見;協助查處違法建設。
技術科
負責城鄉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各類專項規劃方案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技術審查工作,並出具初步技術審查意見;負責城鄉規劃技術諮詢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資質的審查和管理工作;負責經批准的各類規劃資料的管理和查詢工作;負責提供除規劃條件之外的各類技術參數及指標;負責規劃方案通過前徵求意見、信息反饋工作;協助查處違法建設。
領導分工
局屬各單位:
經2010年9月1日局黨組會研究決定,現將局領導分工調整通知如下:
耿勇軍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戚文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總規劃師、綜合業務科、規劃編制科、技術科、規劃編制中心,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馮明強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行政審批服務科、村鎮規劃科、城建檔案館及局屬開發公司、建築公司,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王衛東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人事科、機關黨委、信息中心、測量隊及協調信訪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宋詩傑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法規監察科、監察室、城市規劃監察支隊,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郭學民 新城區規劃分局局長:
主持新城區規劃分局全面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王文德 副調研員:
協助局長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陳振江 副調研員:
協助局長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周春迎 副調研員: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局新農村建設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動態
平召開了住建部河南督察組城市規劃研討會。首先王富興副市長對河南督察組一行10名專家來平指導城市規劃建設工作表示熱烈歡迎,並介紹了平頂山近幾年來的城市規劃和建設情況。河南省督察組組長就城市規劃工作做了三點重要指示:
1、對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要慎重;
2、對公共行政項目的審批要高度重視;
3、城市規劃審批的信息要公開透明。
最後,平頂山城鄉規劃局局長耿勇軍向各位專家詳細介紹了平頂山近年來城市各項規劃的編制情況、規劃管理情況、執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規劃局今後工作量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