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陽縣人民法院

平陽縣人民法院建立於1950年10月,作為地方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機構概況

平陽縣人民法院建立於1950年10月,至今走過了60年曆程。作為地方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主要任務是:依法受理和審判轄區內法律規定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依法辦理各類執行案件,並通過審判和執行懲處犯罪分子,解決民商事糾紛和行政爭議,保護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益,為維護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
平陽縣人民法院現有在編幹警120人,下設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保留執行庭)、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司法行政科、司法警察大隊、鰲江法庭、水頭法庭等14個部門,並下設全額事業單位即審判保障服務中心。2009年5月,為方便地處偏遠民眾訴訟,增設了山門審判站和蕭江審判站。近年來,平陽縣人民法院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公正效率”為主題,以“司法為民”為宗旨,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為重點,全面貫徹“八項司法”、落實“三項承諾”,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2003年以來,先後有47項(次)工作受到上級表彰獎勵,24人次立功受獎,其中被省高院授予集體二等功3次,被市中院授予集體三等功6次,被省政法委評為規範執法先進單位、先進紀檢監察組織、市先進集體14次,縣級先進集體24次。
回顧過去、展望未來,隨著平陽改革步伐的加快,開放的平陽正以嶄新的風貌昂首向前,平陽縣人民法院也將伴隨著平陽的發展,緊扣時代脈搏,牢牢把握歷史機遇,銳意改革、不斷進取,為促進社會和諧、經濟發展擎起永不傾斜的法律天平!

機構設定

(一)政治處:負責本院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爭先創優、表彰獎勵、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本院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法官任免、法官等級、警銜以及其他職稱評定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協助院黨組做好黨建、工、青、婦工作;協調、組織本院文化建設活動;組織考勤考紀工作。
(二)監察室:負責本院紀律監察工作;受理本院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查處違法、違紀行為;督查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改判、再審和本院再審改判的案件;開展廉政教育活動;協助院黨組建立健全紀律、制度,構建監督和預防腐敗的工作體系;負責規章制度巡查小組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辦公室: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公務;負責院務會和院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法制宣傳、新聞發布、文秘、機要、保密、辦公自動化、計算機網路管理、司法統計、檔案及院志編纂等工作。
(四)司法行政科:負責財務、經費管理、後勤保障、資產管理、衛生、值班、物業管理、對外接待以及兩庭建設的具體事務;指導、監督和檢查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
(五)審判保障服務中心:負責本院司法鑑定及評估、拍賣、變賣工作;負責司法技術輔助工作中的技術諮詢和技術審核工作。
(六)立案庭:立案審查和登記工作;接待和處理來信來訪以及上級轉辦、督辦的涉訴信訪案件;審理公示催告程式案件;辦理本庭受理的訴前保全;負責抗訴案件材料移送。
(七)審判監督庭:審理再審案件;負責全院各類案件的審限跟蹤和審判流程的督查;負責案件質量檢查和電子檔案錄入情況檢查;負責法官庭審能力考核、書記員技能考核。
(八)司法警察大隊:負責本院的司法警察警務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審判活動的安檢、值庭工作;負責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協助執行局、人民法庭開展執行工作;開展司法警察技能訓練。
(九)刑事審判庭:審理一審刑事公訴、自訴案件。
(十)民事審判第一庭:審理各類民事案件、適用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辦理本庭審理的民事案件的訴訟保全;負責院機關訴調對接辦公室達成的民事調解協定的確認。
(十一)民事審判第二庭:審理各類商事案件、企業破產和清算案件;辦理本庭審理的商事案件的訴訟保全;負責訴調對接工作的開展、指導和監督;負責院機關訴調對接辦室達成的商事調解協定的確認。
(十二)行政審判庭:審理各類行政案件;對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並就是否準予強制執行作出裁定。
(十三)執行庭(執行局):負責本院機關業務庭及鰲江人民法庭作出的各類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負責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執行;辦理外地法院委託執行和上級法院指定辦理的執行案件;審查處理執行異議。
(十四)鰲江人民法庭:負責轄區內包括鰲江鎮、蕭江鎮、錢倉鎮、南麂鎮、西灣鄉、梅溪鄉、梅源鄉的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和審理;負責轄區內訴調對接和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指導和監督以及調解協定的確認;開展法制宣傳。
(十五)水頭人民法庭:負責轄區內包括水頭鎮、麻步鎮、騰蛟鎮、山門鎮、順溪鎮、南雁鎮、鳳臥鎮、鶴溪鎮、鳳巢鄉、龍尾鄉、南湖鄉、朝陽鄉、鬧村鄉、曉坑鄉、懷溪鄉、青街鄉、維新鄉、吳垟鄉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和審理;負責本庭審結的各類案件的執行;負責轄區內訴調對接和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指導和監督以及調解協定的確認;開展法制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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