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監督檢查市場經營主體的交易行為;組織查處違法壟斷和不正當竟爭行為;組織查處走私、販私、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違法行為;查處投機倒把行為;辦理有關部門移送和上級交辦的案件;組織、監督、協調本系統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
人員組成
仝棟巍 局 長
1、主持分局全面工作,負責人員管理教育;
2、組織分局政治、業務學習,制訂學習、工作計畫;
3、組織案件討論、分析案情、確定處罰意見;
4、準備案件的匯報、提交會議審定;
5、參與重大案件的查辦、督促案件的辦理;
6、指導檢查行政執法情況,負責協調服務工作、處理日常事務。
王伯俊 副局長
1、協助局長抓好人員教育;
2、負責案件的查辦、督促工作情況的報送;
3、指導案件的辦理,督促各項工作的完成;
4、組織案件辦理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辦案質量;
5、配合局長搞好行政執法檢查工作;
6、負責處理好分局日常事務工作。
楊芳 內 勤
1、負責分局電腦操作、材料列印、工作情況報送;
2、負責檔案收發、報表匯總、寫好報表分析、按時報送;
3、作好會議記錄、登記好各種簿冊;
4、及時將辦結的案件歸檔、管理好檔案;
5、及時反饋各種信息、負責簡報的傳送和報送;
6、接待好來訪人員及前來諮詢人員。
王智傑、曹英、李昕、卜會琴 案件辦理
1、及時受理各類經濟違法違章案件,並負責案件的查處,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
處理恰當、程式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準確。
2、按程式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確保程式合法;
3、案件終結後,及時報核審機構核審;
4、準備好案件的匯報,提交會議審定;
5、負責案件的送達回證及處罰執行工作;
6、及時收繳罰沒款,按規定上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