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縣監察委員會

平果縣監察委員會

平果縣監察委員會是由平果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平果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1月26日,平果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縣人大常委會主任董建明,縣委常委、紀委書記賴文杰共同為縣監察委員會揭牌。

組織形式

平果縣監察委員會 平果縣監察委員會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人事任免

平果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月18日勝利閉幕,會議選舉產生了平果縣監察委員會主任,賴文潔當選平果縣監察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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