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平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人社局)是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主管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工作機構,其主要職能為:貫徹落實國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政策法規;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工作人員的巨觀調控、機構調整、綜合管理;對全縣政府系統各部門及全縣企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工作,匯總企業的勞動工資計畫,對企業用工、企業工資等實行巨觀管理。主要職責
(一)制訂全縣人事勞動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指導全縣企業、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對全縣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進行綜合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實施辦法和各項單項法規的實施細則(包括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獎勵、紀律、職務升降、懲戒、職務任免、培訓、交流、迴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述控告等)。(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對全縣政府系統股級以下二層機構(含相應級別的事業單位)和除縣委管理外的國有企業的負責人的選配選聘及一般幹部的調劑配備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全縣政府系統科員級以下公務員、工勤人員、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全縣國有企業單位員工的管理,承辦管理許可權內的人員調動報批及行政關係轉移手續。
(四)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及隨調配偶和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的管理工作以及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城鎮退伍軍人的安置手續。
(五)負責本縣國家公務員、轄區內用人單位用工考試錄用的具體實施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錄用人員的考試、考核、審核、報批工作;按管理許可權,編制本縣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制訂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以及就業培訓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職業技能人才培訓、表彰、獎勵和職業技能競賽;實施勞動預備制度。
(六)負責全縣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及考核結果的審核、備案、統計工作。承辦國家公務員和事業、企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辭職、辭退工作。
(七)負責全縣政府系統機關和事業、企業單位貫徹執行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規情況的檢查監督;對違反人事勞動保險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制止或依法予以處理、處罰;負責人事勞動爭議仲裁處理,規範人事勞動仲裁併加強監督檢查;綜合管理勞動契約鑑證工作。
(八)綜合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繼續教育的政策、法規及深化職稱改革的具體實施辦法;組織管理和實施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工作;組織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核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技術等級崗位證書。
(九)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工資變動審核審批,負責審核全縣納入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範圍的人員及其工資;承辦工作調動人員的工資轉移手續,巨觀調控企業工資總額,指導企業內部分配;指定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方案;審核企業年度工效掛鈎工資總額基數和經濟效益指標基數。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我局機關下設6個職能股室及6個二層機構。即:辦公室、人才流動就業股、考錄獎懲培訓股、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股、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股、監察仲裁股、就業服務中心、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失業保險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我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室)長(主任)7名(其中辦公室副主任1名)。(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公共關係、文書事務、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宣傳、信息調查研究反映、文書檔案、處理來信來訪、管好本局財務和固定資產工作;制訂並監督實施局機關行政管理有關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行政後勤的有關工作,負責工人檔案管理及保密工作。承辦以縣政府名義和縣政府授權以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名義任免人員行政任免手續。
(二)人才流動就業股
按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許可權對政府系統科員級以下公務員、工勤人員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綜合管理,負責全縣政府系統股級以下二層機構(含相應級別的事業單位)和除縣委管理外的國有企業的負責人的選配選聘及一般幹部的調劑配備工作;承辦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許可權內的人員調動送審,具體辦理調動人員的行政關係轉移手續;負責軍轉幹部及隨調配偶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勞動力市場管理工作;負責企業勞動力調配、政策性安置和從農村招工的審核工作;負責組織農村剩餘勞動力的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工作;負責填報政府系統及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有關報表。
(三)考錄獎懲培訓股
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勵、紀律、懲戒、辭職辭退等工作;負責本縣國家公務員和轄區內所有用人單位用工考試錄用的具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錄用人員的考試、考核、審核、批報工作;按管理許可權,編制本縣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計畫和技術工人、特種作業人員的崗前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職業技能人才培訓、表彰獎勵和職業技能競賽;制訂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股(掛平果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職稱改革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全縣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定及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建立健全職稱管理制度;負責全縣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對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進行審查,組織開展對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考核、評審、證書核發等工作;負責全縣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度考核、備案、統計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設定和聘用工作。
(五)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股
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編報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總額計畫,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負責全縣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及大、中專畢業生的津貼、轉正定級、工資待遇和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死亡工作人員遺屬撫恤金的審核;負責審核企業年度工效掛鈎工資總額基數和經濟效益指標基數,審核國有企業實行經營者年薪制方案;承辦工作調動人員的工資轉移手續;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政策,負責制訂完善全縣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承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退職的具體手續和綜合管理工作。
(六)監察仲裁股
負責全縣政府系統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貫徹執行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規情況的檢查監督;監察轄區內所有用人單位是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是否同工同酬,負責管理女工保護、未成年工保護、工時與休假等工作,負責審核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的辦學條件是否合法、合理、可行,職業技能培訓招生廣告是否屬實合法。綜合管理勞動契約鑑證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糾紛引發的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負責處理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中的綜合協調;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活動;負責處理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案件;負責受理工作人員的申訴控告、人事勞動爭議和仲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