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蓋單位
目前,中心分為城區和開發區兩個辦事大廳。其中城區大廳以便民服務為主,入駐11個部門,分別是人社局、民政局、城管執法局、水務局供水中心、電業公司、藥監局、交通局、房管局、衛生局(含新農合)、文體廣新局、司法局(公證處),進駐63名視窗工作人員,辦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低保、餐飲許可證、廣告審批等130多項業務。開發區大廳以為企業服務為主,入駐18各部門,分別是工商局、質監局、國稅局、地稅局、發改局、經信局、環保局、安監局、規劃局、住建局、國土局、人防辦、消防大隊、氣象局、電業公司、水務局、商務局、公安局,進駐56名視窗工作人員,辦理從企業設立階段的工商註冊,刻制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核發到項目落地階段的土地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200餘項業務. 2013年11月份開始組建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與政務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建成了較為規範的評標室、開標室、中介抽取室、專家抽取室、詢標室,專家休息室、監控室、交易發布大廳、候標區。打造一個規範、有序、高效、透明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並於2014年3月1日正式運行。
宗旨原則
中心以“為民、利民、便民”為宗旨,堅持“依法辦事、公開公正、廉潔勤政、優質服務”的原則,嚴格落實首問負責、一次告知、限時辦結、服務承諾、預約服務、聯審聯辦、並聯審批、一口收費等制度,為企業、投資者和市民提供優質、高效的“一站式”服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改善政務服務,提高辦事效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最佳化投資發展環境。(二)集中辦理許可權範圍內的行政許可和服務項目,即面向經濟、社會和人民民眾的各類審批事項,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及需要審批、核發的有關批准檔案和證照;涉及基本項目所需的有關批准檔案及征照等。(三)辦理人民民眾日常生活中所需的各種證照,受理水、電等基礎設施使用權申請手續及日常費用的徵收。(四)協助審核管理各職能部門和行業服務部門在辦理各類批准件、證、照過程中的有關行政性和服務性收費。(五)協調各入駐部門,高標準選派入駐工作人員,定期梳理入駐審批職能,簡化審批程式。(六)負責收集、整理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及規範性檔案,為公眾提供法規、政策查詢服務。(七)為國內外投資者依法從事各種經濟活動提供相關諮詢。(八)監督視窗服務行為並受理投訴。(九)對公共資源交易工作進行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和統一服務的職責。(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