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刑

píngxíng平刑 
指公平辦案,斷案。《漢書·谷永傳》:“平刑釋寃,以理民命。”《晉書·天文志上》:“宮門左星內二星曰大理,主平刑斷獄也。”宋蘇洵《族譜後錄》上篇:“至周,有忿生為司寇,能平刑以教百姓,周公稱之。”明唐順之《禮部郎中李君墓志銘》:“雖職專平刑,而澤之及人,不獨鞫訊讞論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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