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戲

本為一種魔術,演員從帽子中變出鴿子等(一般以三隻為限)。現為足球比賽用語,指一名球員在同一場比賽中連進三球,意為和魔術師變戲法差不多,令人驚奇和讚嘆。

例子

德國隊11號克勞斯上演了歷史上第38個‘帽子戲法’。而1954年世界盃出現9次‘帽子戲法’,為歷史之最。”(東方網2002/6/2)“作為英格蘭代表隊歷史上最為偉大的射手之一,未能參加1966年世界盃的決賽是格拉維斯無法彌補的遺憾。他的替代者赫斯特在那場決賽中上演了帽子戲法,更是將格拉維斯的名字遮掩了下去。”(新浪體育2003/5/5)“……昨天與北京華亞飛鷹隊的比賽,成都萊美隊自始至終都掌握著場上的主動權,小將陳方晶一上來就連進兩球,王曉宇和老將彭曉方則各自貢獻一個帽子戲法,比賽最終鎖定在9:2。”(《華西都市報》200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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