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考問題900例

常考問題900例

(二)海洋法 (三)空間法 (三)國際稅法

基本信息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頁碼:262 頁
·出版日期:2010年01月
·ISBN:7511802729/9787511802729
·條形碼:9787511802729
·版本:第1版
·裝幀:平裝
·開本:16
·正文語種:中文
·叢書名: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應試指導

內容簡介

《常考問題900例(法律版)》內容簡介:每位準備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無不經歷著這樣一個過程,看書——做題——看書,在這個過程中實現知識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這也是個知識的輸入——疑惑——釋疑——知識更新的過程,唯有不斷突破和自我錘鍊,才能實現知識水平和應試技能的提高,從而完成對司考從茫然到熟悉再到順利通過這樣一個破繭成蝶的過程。
從某種意義上,疑問是深入學習的標誌,也是提高的必經過程。如果將書熟讀三遍,腦子裡仍然沒有疑問是可怕的,說明尚沒有形成對該學科的基本概念和框架體系。熟讀之、深思之、明辨之,方會有所疑問,這是認真學習的態度。大部分人所學習的教材內容、所面對的大綱和真題、所經歷的複習過程是差不多的,我們在教學實踐中解答考生提出的問題時發現,就某一學科考生所提出的問題是相對比較集中的,或大多數歸結到某些知識節點上。我們將這樣的節點稱為“法律邏輯”的連線點,是延伸法律思維、實現知識融會貫通的“任督二脈”。對每一位考生而言,實現考點的融會貫通、活學活用是建立在對一個個疑問的明辨與準確理解基礎上,這是每位考生都必然會遇到的問題。
基於複習效率的考慮,我們特別總結了以往在教學過程中考生所提出的疑問,進行歸類、提煉和延伸,將解答匯集成冊,幫助考生化解在複習過程中所遇到的“攔路虎”,減輕精神疑慮和奔走求教之苦,假借這《常考問題900例(法律版)》就可以揣摩透大部分自己所遇到的問題;另一方面,提出問題的考生其知識水平高低差異有別,提出的問題自然有典型與偏倚之分,這裡選取考生所提出的有思考價值、能促進知識提升的問題,以便激活對相關科目的領悟與興趣,掃除自己的思考盲區,畢竟別人已經提出的問題,如果是自己尚未曾想到的,從中可以借鑑,可節省思考的苦力與勞煩,提高複習的效率。
從結果上講,無論是自行埋頭苦想,還是求諸老師,或者假借《常考問題900例(法律版)》,其目的都是為了解惑,幫助考生成就司考之業。司法考試尊崇的是“結果論”,更需要將自己的複習建立在前人的優秀思考智慧的基礎上,這便是《常考問題900例(法律版)》的初衷,使得複習過程牛大量思維的痛苦曲線,凝聚在《常考問題900例(法律版)》之中,為後來者勾畫一條清晰的、具指導意義的思考路線,通向最後的成功。

目錄

理論法學
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二、法理學
三、法制史
四、憲法
五、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經濟法
一、競爭法
(一)反壟斷法
(二)反不正當競爭法
二、消費者法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二)產品質量法
(三)食品安全法
三、銀行業法
四、財稅法
(一)個人所得稅法
(二)稅收徵收管理法
(三)企業所得稅法
五、勞動法
六、土地法和房地產法
(一)土地管理法
(二)房地產法
七、環境保護法
國際法
一、導論
二、國際法的主體
三、國際法律責任
四、國際法上的空間劃分
(一)領土
(二)海洋法
(三)空間法
五、國際法上的個人
六、外交關係與領事關係法
七、條約法
八、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
九、戰爭與武裝衝突法
國際私法
一、國際私法的主體
二、法律衝突、衝突規範和準據法
三、適用衝突規範的制度
四、國際民商事法律適用
(一)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二)債權
(三)商事關係
(四)家庭
(五)繼承
五、國際民商事爭議的解決
(一)國際商事仲裁
(二)國際民事訴訟
(三)國際司法協助
六、區際法律問題
國際經濟法
一、國際貨物買賣
(一)國際貿易術語
(二)《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
二、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
(一)國際海上貨物運輸
(二)國際貨物運輸保險
三、國際貿易支付
四、對外貿易管理制度
五、世界貿易組織
六、國際經濟法領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一)國際智慧財產權法
(二)國際投資法
(三)國際稅法
(四)國際金融法
刑法
一、刑法效力
二、構成要件該當性
三、有責性
四、違法性
(一)正當防衛
(二)緊急避險
五、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成立
(二)共犯的認定和處罰
(三)教唆犯的認定和處罰
六、犯罪未完成形態
(一)犯罪中止
(二)犯罪未遂
(三)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態
七、單位犯罪
八、罪數形態
(一)罪數形態的判斷標準
(二)結果加重犯
(三)想像競合犯
(四)牽連犯
九、刑罰裁量
(一)累犯
(二)自首和立功
(三)數罪併罰
十、刑罰執行
十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十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二)走私罪
(三)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四)其他問題
十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
(一)故意殺人罪
(二)故意傷害罪
(三)強姦罪
(四)拐賣婦女罪
(五)其他問題
十四、侵犯公民財產權罪
(一)搶劫罪
(二)盜竊罪
(三)詐欺罪
(四)敲詐勒索罪
十五、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十六、貪污賄賂罪
(一)貪污罪
(二)受賄、行賄犯罪
(三)挪用公款罪
十七、瀆職罪
刑事訴訟法
一、刑事訴訟基本原則
二、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三、管轄
四、辯護和代理
五、刑事證據
六、強制措施
七、附帶民事訴訟
八、偵查
九、起訴
十、一審程式
十一、二審程式
十二、死刑覆核程式
十三、審判監督程式
十四、執行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一、行政法理論
(一)行政主體
(二)行政行為
(三)政府信息公開
二、行政處罰法
(一)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和實施依據
(二)行政處罰的管轄和適用
(三)行政處罰的決定程式
(四)行政處罰的執行
三、行政複議法
(一)複議申請人、被申請人
(二)複議機關和複議依據
(三)複議決定與執行
四、行政訴訟法
(一)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二)行政訴訟的管轄
(三)行政訴訟參加人
(四)行政訴訟的起訴與受理
(五)行政訴訟的審理
(六)行政訴訟的判決
(七)行政訴訟的執行
五、國家賠償法
(一)國家賠償範圍
(二)國家賠償義務機關
(三)國家賠償程式
民法
一、民法基本理論
二、自然人
(一)民事行為能力
(二)監護
(三)宣告死亡
三、個人合夥
四、法人
五、民事法律行為
六、代理
七、侵權責任法
八、物權
(一)物權法基礎原理
(二)所有權
(三)共有
(四)善意取得
、(五)遺失物
九、債法
(一)概述
(二)定金
(三)不當得利
(四)無因管理
十、契約法總則
(一)基本理論
(二)契約的訂立
(三)契約的效力
(四)契約的保全與履行
(五)契約的變更和轉讓
(六)契約的權利義務的終止
(七)違約責任
十一、契約法分則
(一)買賣契約
(二)贈與契約
(三)租賃契約
(四)融資租賃契約
(五)委託契約
(六)借款契約
(七)運輸契約
十二、人格權
十三、侵權行為
十四、擔保法
(一)概述
(二)擔保責任
(三)保證
(四)抵押
(五)質押
(六)留置權
十五、期間
十六、訴訟時效
十七、繼承
(一)法定繼承
(二)遺囑繼承
(三)遺贈
(四)遺產的處理
十八、婚姻家庭
(一)夫妻財產
(二)非婚生子女
(三)扶養義務
(四)收養關係
十九、智慧財產權
(一)著作權
(二)商標權
(三)專利權
商法
一、公司法
(一)綜合
(二)有限責任公司
(三)國有獨資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夥企業法
三、個人獨資企業法
四、外商投資企業法
(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二)外資企業法
(三)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五、企業破產法
六、票據法
(一)綜合
(二)匯票
(三)票據權利
(四)票據喪失的補救
七、證券法
八、保險法
(一)財產保險
(二)人身保險
九、海商法
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
一、民事訴訟基本理論
二、管轄
(一)級別管轄
(二)地域管轄
(三)裁定管轄
(四)管轄權異議
三、迴避
四、當事人
(一)當事人概述
(二)原告與被告
(三)共同訴訟
(四)第三人
五、訴訟代理人
六、民事證據
(一)證據概述
(二)證明責任
(三)證明程式
七、期間、送達
八、調解
九、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十、普通程式
(一)普通程式概述
(二)普通程式的基本階段
(三)撤訴和缺席判決
(四)延期審理、訴訟中止和訴訟終結
(五)其他問題
十一、二審程式
十二、特別程式
十三、審判監督程式
十四、督促程式
十五、判決、裁定和決定
十六、執行程式
十七、涉外民事訴訟程式
十八、仲裁程式
(一)仲裁法概述
(二)仲裁協定
(三)仲裁程式
(四)仲裁裁決的撤銷與不予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