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應試指導:常考問題900例

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應試指導:常考問題900例

(一)犯罪中止 (二)犯罪未遂 (三)強姦罪

圖書信息

作 者: 北京三校名師 編
叢 書 名: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ISBN:9787503690297 出版時間:2008-12-01版 次:1頁 數:252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司法考試

內容簡介

每位準備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無不經歷著這樣一個過程,看書——做題——看書,在這個過程中實現知識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這也是個知識的輸入——疑惑——釋疑——知識更新的過程,唯有不斷的突破和自我錘鍊,才能實現知識水平和應試技能的提高,從而完成對司考從茫然到熟悉再到順利通過這樣一個破繭成蝶的過程。
從某種意義上,疑問是深入學習的標誌,也是提高的必經過程。如果將書熟讀三遍,腦子裡仍然沒有疑問是可怕的,說明尚沒有形成對該學科的基本概念和框架體系。熟讀之、深思之、明辨之,方會有所疑問,這是認真學習的態度。大部分人所學習的教材內容、所面對的大綱和真題、所經歷的複習過程幾乎差不多的,我們在教學實踐中解答考生提出的問題時發現,就某一學科考生所提出的問題是相對比較集中的,或大多數歸結到某些知識節點上。我們將這樣的節點稱為“法律邏輯”
的連線點,是延伸法律思維、實現知識融會貫通的“任督二脈”。對每一位考生而言,實現考點的融會貫通、活學活用是建立在對一個個疑問的明辨與準確理解基礎上,這是每位考生都必然會遇到的問題。
基於複習效率的考慮,我們特別總結了以往在教學過程中考生所提出的疑問,進行歸類、提煉和延伸,將解答匯集成冊,幫助考生化解在複習過程中所遇到的“攔路虎”,減輕精神疑慮和奔走求教之苦,假借《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應試指導:常考問題900例(法律版)》就可以揣摩透大部分自己所遇到的問題;另一方面,提出問題的考生其知識水平高低差異有別,提出的問題自然有典型與偏倚之分,這裡選取考生所提出的有思考價值、能促進知識提升的問題,以便激活對相關科目的領悟與興趣,掃除自已的思考盲區,畢竟別人已經提出的問題,如果是自己尚未曾想到的,從中可以借鑑,可節省思考的苦力與勞煩,提高複習的效率。
從結果上講,無論是自行埋頭苦想,還是求諸老師,或者假借《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應試指導:常考問題900例(法律版)》,其目的都是為了解惑,幫助考生成就司考之業。司法考試尊崇的是“結果論”,更需要將自已的複習建立在前人的優秀思考智慧的基礎上,這便是《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應試指導:常考問題900例(法律版)》的初衷,使得複習過程中大量思維的痛苦曲線,凝聚在《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應試指導:常考問題900例(法律版)》之中,為後來者勾畫一條清晰的、具指導意義的思考路線,通向最後的成功。
魯迅先生說過,“人類血戰前行的歷史,正如煤的形成,剛開始是大量木材,結果只是一小塊”。這句話形容司法考試也是很恰切的。《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應試指導:常考問題900例(法律版)》就是對先前司考過程中的大量木材所做的凝結,需要考生將之消化,從而為獲得司考成功的“煤”積累知識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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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理論法學
一、法理學
二、憲法
三、法制史
四、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刑法
一、刑法效力
二、犯罪主體要件
三、犯罪客觀方面要件
四、犯罪主觀方面要件
五、排除犯罪性的行為
(一)正當防衛
(二)緊急避險
六、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成立
(二)共犯的認定和處罰
(三)教唆犯的認定和處罰
七、犯罪停止形態
(一)犯罪中止
(二)犯罪未遂
(三)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態
八、單位犯罪
九、罪數形態
(一)罪數形態的判斷標準
(二)結果加重犯
(三)想像競合犯
(四)牽連犯
十、刑罰裁量
(一)累犯
(二)自首和立功
(三)數罪併罰
十一、刑罰執行
十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十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二)走私罪
(三)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四)其他問題
十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
(一)故意殺人罪
(二)故意傷害罪
(三)強姦罪
(四)拐賣婦女罪
(五)其他問題
十五、侵犯公民財產權罪
(一)搶劫罪
(二)盜竊罪
(三)詐欺罪
(四)敲詐勒索罪
十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十七、貪污賄賂罪
(一)貪污罪
(二)受賄、行賄犯罪
(三)挪用公款罪
十八、瀆職罪
刑事訴訟法
一、刑事訴訟基本原則
二、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三、管轄
四、辯護和代理
五、刑事證據
六、強制措施
七、附帶民事訴訟
八、偵查
九、起訴
……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民法
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
商法
經濟法
國際法
國際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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