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開發區建設與管理的通知》(湘發[1998]18號)、《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加強開發區機構編制管理的意見》(湘編[2003]15號)和市編委《關於確定鼎城、漢壽、臨澧、石門等四個經濟開發區管理機構級別的通知》(常編髮[2007]28號)精神,湖南常德鼎城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簡稱鼎城開發區管委會)和中共湖南常德鼎城經濟開發區工作委員會(簡稱鼎城開發區工委),分別為中共常德市鼎城區委、常德市鼎城區政府的派出機構,機構級別為副處級,按照黨政合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方式進行運作,代表區委、區政府行使有關職權,對開發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管理。主要職責
(一)負責編制開發區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二)負責制定開發區的行政管理規定。
(三)負責審核開發區的投資項目,並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或者報批。
(四)負責開發區內土地的開發管理。
(五)負責管理開發區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六)負責按規定管理開發區的財政、建設規劃、勞動、人事、治安、房產、國有資產和環境保護等工作。
(七)負責興辦和管理開發區的科學、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
(八)負責管理開發區的進出口業務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按照規定處理開發區內的涉外事務。
(九)負責對開發區內的企業進行協調管理。
(十)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在開發區設立的機構的工作。
(十一)負責履行區委、區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二)負責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鼎城開發區工委、管委會設定5個職能機構,機構級別均為副科級。(一)辦公室,主要承擔工委、管委會的日常政務工作。
(二)招商合作局,主要承擔開發區項目引進相關服務工作。
(三)產業發展局,主要承擔開發區產業發展規劃,建設目標的制訂。
(四)規劃建設局,主要承擔開發區土地的開發管理,以及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管理。
(五)社會事務局,主要承擔開發區內的社會事務。
紀檢機構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