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責調整
加強應急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強化服務職責,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二、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區人民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或對區政府部門間的分歧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決定。
(三)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區政府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五)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指示;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置工作。
(六)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區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負責起草區政府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匯報材料;組織和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區政府的有關重要綜合性檔案;組織起草區政府有關重要會議的檔案。
(七)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和區政府工作部署,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帶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八)蒐集、研究和綜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編輯區人民政府公報和有關內刊。
(九)指導、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
(十)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貫徹落實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決議的情況。
(十一)負責區政府行政事務及有關接待工作,為區政府領導服務。
(十二)負責區政府法制、民族宗教、人民防空、外事僑務旅遊、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區長熱線、應急等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做好禁毒、打假、社區建設等方面的工作;配合上級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設6個內設機構:
(一)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組(加掛財務室牌子)
負責收發、分送各種檔案、來函、來電、請示和報告。辦理區政府和政府辦發出的檔案和公函,並負責文字及公文格式審核;組織和協調有關會務與活動;負責政府和政府辦的接待工作,統一安排區政府領導同志的內、外活動;負責區政府辦的內務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二)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值班室)
負責報刊、雜誌、信件和資料的訂閱和分送;負責各類通知和上傳下達;承擔區政府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本辦的車輛調度、值班安排等工作和活動。
(三)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信息組
參與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規劃制訂;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區政府主要領導講話材料和署名文稿以及區政府向省市的重要匯報材料和重要綜合性材料;負責收集、研究和綜合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負責編髮《武陵政務》、《武陵快訊》等內刊;負責向上級政府辦報送信息;編寫區政府大事記,整理年鑑;指導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
(四)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室(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區政府重要決定、決策貫徹落實的督查和情況綜合;承辦區政府全會、常務會、區長辦公會、區政府召開的全區性重要會議的督辦落實;負責市、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交辦事項的督辦及落實情況的反饋;負責全區政府系統督查工作的業務指導。
(五)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工組(加掛聯絡協調組牌子)
負責區政府辦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有關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群團工作;負責區政府辦黨組會議通知、會議紀要起草和有關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負責區政府與人大、政協的聯絡工作,組織辦理、回復上級和本級人大、政協交辦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以及政協委員提案;指導、督促、檢查各鄉鎮、街道及區政府各部門貫徹落實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決議的情況以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聯繫人大、政協、民主黨派、工商聯等方面的工作。
(六)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組
負責指導、協調區政府各部門的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自動化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政府系統電視電話會議系統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區政府辦內外網及網站建設與管理;負責區政府辦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管理及與安全保障和保密有關工作;組織政府機關協同辦公系統的建設和套用。
法制辦公室 承擔統籌規劃全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責任,擬定區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規劃、年度計畫,經區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組織指導《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和《湖南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的實施;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並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和監督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依法監督糾正本級政府工作部門和鄉鎮、街道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協調區政府各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爭議和問題的有關工作;負責依法審查確認和規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指導全區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區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監督人員等培訓考核、資格認定和發證工作,管理全區行政執法證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承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等工作;負責行政許可項目的清理工作;承辦申請區人民政府裁決的行政裁決案件,辦理區政府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承辦區政府的行政應訴事項;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對全區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知識培訓進行業務指導,指導全區法制機構開展法制工作,負責全區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開展政府法治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傳,開展對外政府法制業務交流,負責政府法制宣傳工作;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對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等重大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或者論證說明;負責編髮《武陵政報》(武陵區人民政府公報)等內刊。
外事僑務旅遊辦公室 與區歸國華僑聯合會機關合署辦公。貫徹執行外事、僑務、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外事僑務旅遊工作規劃、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協調重大外事、僑務和涉外涉僑事務;負責來本區訪問的重要外賓接待安排工作;接待來本區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了解和檢查全區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負責本區與外國友好社團及其他友好單位的交往活動,指導全區對外交往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配合和協助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國內的合法權益,開展對華僑、華人宣傳聯絡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和歸僑、僑眷的其他服務性工作;貫徹執行有關華僑華人捐贈、僑匯、僑屬及僑資企業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的捐贈工作,負責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回國安置和香港、澳門同胞回內地定居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通過僑務工作渠道開展對台工作;負責旅遊相關工作。
民族宗教事務局 機構編制單列管理,明確其行政執法主體地位。貫徹執行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民族、宗教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民族、宗教問題的綜合調研,提出有關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民族關係、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務管理職責,對全區民族識別和民族成份的審核,行使民族、宗教行政執法職責;加強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聯繫,推動各民族、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的自我教育,發揮民族、宗教人士在民族、宗教界的作用,引導民族、宗教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相適應;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
人民防空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配合制訂防空預案、保障方案和人口疏散方案;組織協調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檢查和督促戰時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和其它保障方案的落實;組建和訓練區屬人防專業隊伍,配合市人防辦和有關部門進行防空演習;組織人民防空宣傳教育,突出抓好社區的人防宣傳教育;管理區屬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資產,負責徵收有關公共人防工程維護費及易地建設費;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
任職人員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26名(含法制辦行政編制5名、民宗局行政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含法制辦、民宗局領導職數),紀檢組長1名,工會主席1名;股級領導職數9名(其中督查室主任1名高配為副科級),其他工作人員9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