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結合我市實際,擬定規範性檔案和實施辦法;負責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工作。
(二)根據國家和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目標,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我市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勘察設計諮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審議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相關專業規劃;參與建設項目審查;參與審議建成區主次幹道臨街、高層、大型群體建築設計方案;參與土地批租方案的審查。
(三)編制和下達年度城市建設資金使用計畫和年度城市建設工程計畫,並負責城建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負責市區城市建設相關規費的徵收;負責市區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管理。
(四)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建設事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的公關,科技成果的評審、鑑定及指導推廣套用工作;參與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審批建成區內高層建築基礎及基坑支護設計、施工方案;參與有關項目選址、定點、規劃設計方案的初審;參與管理全市涉外建設項目安保設施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城市雕塑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業和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
(五)負責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管理,並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全市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規範勘察設計市場。
(六)負責全市建築業行業管理,規範建築市場秩序。負責全市建築業各類企業、中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負責全市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工程設施使用許可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工程質量;負責建築業文明工地管理;綜合管理全市建設工程報建、招標投標、交易、工程造價、工程監理、工程建設契約等工作;負責全市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準用管理和節能建築工作;負責室內裝飾管理;參與開拓國際建築市場、建築行業體制改革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牆體改革和散裝水泥套用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市道路、橋樑、路燈、公共運輸、供水、排水、燃氣、熱力等市政公用行業的運行和管理;管理涉及城市自來水供水的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參與城市規劃區地下水開發利用保護工作。
(八)負責城市綜合開發管理工作,編制城市綜合開發、舊城改造住宅建設、發展計畫,管理全市住宅建設;參與住宅項目的審批;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和拆遷實施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及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負責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和交接管理。
(九)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工作,加快小城鎮建設,推進鄉村城市化進程。
(十)負責城市建設、市政公用、建築業安全工作,負責城建監察隊伍的業務指導。
(十一)管理城市建設信息工作;指導全市並管理市區城市建設檔案工作;負責建設系統職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建設系統有關人員的執業資格管理;負責本系統職工教育和行業培訓工作;主管和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工作;管理局直屬企事業單位。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及省建設廳交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史政達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朱兆麗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總工程師(正處級):鄒雲龍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正處級):貢浩平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吳玲忠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趙維忠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袁茂新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趙洪平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蔡軍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張永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