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帶薪教育假”,指在職員工在工作期間,為了改進技能、適應新的工作環境、獲得新的職業能力,積極參與全部或部分時間的教育進修和學習活動,進修學習期間不僅工作有保障,而且可以領取全部或一部分薪水,同時,進修所需要的相關費用,由國家、僱主與員工按比例共同分攤。《規劃綱要》
在職人員今後將享帶薪繼續教育假!《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徵求意見稿中發布的這一信息,對許多有充電願望的上班族而言是個“利好”訊息。然而,帶薪教育假怎么實施?單位都能準這個假嗎?在社會公眾中引起討論。
在某國企工作的技術人員徐先生,大學畢業已經5年。他覺得自己的知識結構已經老化,再不更新,恐怕“飯碗”端得越來越不踏實,打算讀個在職的工程碩士。5月份,他即將參加201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考。可是,平日工作繁忙的他,根本無暇系統複習,只得“犧牲”公休,準備在考前請幾天假突擊複習。聽說上海未來要給上班族增添帶薪教育假,徐先生舉雙手贊成,說:“如果現在就有教育假,那多好!”
“誰”來實施教育假?
市教科院職成教所副所長樓一峰說,這次《規劃綱要》中繼續教育主題突出,體現了終身學習的理念。而在職人員培訓是繼續教育最核心的一部分內容,他關心的是:帶薪教育假到底由“誰”來實施?目前,執行主體並沒有明確,運作機制、配套制度建設也不明確。
市教委終身教育處也表示,下一步,會就教育假時間、帶薪學習期間的經濟待遇、學習的內容、帶薪教育假的資格、企業對帶薪教育假實施的責任、義務和獎懲措施等,進行嚴密的制度設計和論證。
記者獲悉,帶薪教育假制度,在許多國家已經比較成熟。資料顯示,法國的培訓假,規定每個領薪勞動者每年有1個月的帶薪學習假,學習內容完全由個人決定;芬蘭《學習假法案》規定,保證每個雇員在就業滿1年後有享受學習假的權利,每3年有9個月的學習假。韓國的《終身教育法》、奧地利《勞務市場促進法案》都規定了帶薪教育假。
休假能否靈活機動?
“許多上班族想學習,但迫於工作、生活的壓力,騰不出時間。”上海交通大學成教學院分管教學的副院長劉路喜說,上海要推出帶薪繼續教育假,能滿足人們終身發展的需求。但她擔心的是,企業會不會準假?“有些老闆可能會認為,學習提高是個人的事,教育假執行起來就會打折扣。”劉路喜說,要制訂這一休假制度,光靠教育部門恐怕不行,還須勞動部門定假。
劉路喜建議,帶薪繼續教育假在設定時可以靈活一些,比如,既可以連續休假,也允許“零用”。連續休假可以在考試複習期間使用,或攢起來集中修一門課程;也可以化整為零,比如,每周有一天提前下班1小時,參加晚上的繼續教育班。
以保障成人的學習權利為出發點,帶薪教育假將進一步推進終身學習的發展和學習化社會的建設.制約我國推行帶薪教育假的因素主要是由於缺乏政策環境、社會環境和學習環境的支撐,因此需要從這三方面建立與之相適應的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