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地處青島市政治、經濟、文化和對外交流的中心,轄區面積30.11平方公里,人口40萬,全區轄14個街道辦事處。全年完成國內生產總值23億元,實現地方財政收入7.1億元。 市南區法院現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158人,全院人員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勇於實踐,大膽創新,與時俱進,順利完成社會和法律賦予的各項審判任務。近年來,市南區人民法院先後被最高人民法院榮記集體一等功;被山東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統創人民滿意活動先進單位”;被青島市委、市政府評為“政法系統爭創全國一流工作先進單位”,同時還是全省法院系統先進法院和全省行政審判先進法院、全省少年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市南法院的先進事跡曾被《共和國英模集體》一書收錄。
審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核心,也是人民法院服務於大局、服務於社會和服務於人民的根本所在。多年來,市南法院在審判實踐中緊緊圍繞著“公正與效率”這一世紀主題,從政治的高度抓隊伍思想建設;從制度入手,抓隊伍的作風建設;從監督機制入手,抓案件的審判質量,建立了科學而又完備的審判操作規程和審判流程管理體制,保證了審判的公正性與高效性,湧現出一批年辦案超300件、400件與500件的辦案能手。案件審結數量與質量在全國基層法院中名列前茅。
市南法院在抓好審判工作的同時,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德才兼備的職業法官隊伍,以適應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市南法院黨組一班人針對新形勢下法院隊伍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出抓隊伍建設的新途徑,指出抓隊伍建設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品格高尚的職業法官隊伍為己任,以全面實現“公正與效率”世紀工作主題為目標。近年來,市南法院湧現出一大批先進事跡與模範人物,為保障轄區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 改革是人民法院保持持續發展的根本動力。市南法院特殊的地理環境使它與時代前進的脈搏貼得更近,市南法院黨組始終把改革作為推進法院審判工作和整體發展的有效途徑,把改革與創新作為法院工作的重點,使市南法院永遠處在司法改革的前沿。多年來,市南法院結合實際,並經過大量的理論調研,先後推出了“責任法官”、“簡繁分流”、“審判流程管理”、“大民事格局”、“小額錢債法庭”“部分執行案件實行暫緩立案”、“實行債權憑證制度”、“懸賞公告”和“周六便民法庭”及在少年審判中實行“人格調查”制度等系列改革方案,有力地推進了市南法院的審判工作,大大豐富了基層法院的改革經驗,也為上級法院的司法改革提供了重要參考。市南法院的改革先後被中央及省、市各大媒體報導,贏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機構設定
共設內部機構19個。各部門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辦公室:主要負責財務、訴訟費與案款(罰沒款)管理、後勤保障、車隊管理、會務安排、來賓接待、卷宗檔案管理等工作。
2.政治處:主要負責組織人事、思想政治教育、工資、法官等級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
3.立案庭:主要負責民商事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執行案件的立案審查、信訪和抗訴案件的卷宗移送工作。
4.刑事審判庭:主要受理刑事案件和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5.民事審判第一庭:主要受理婚姻家庭、繼承、民間借貸、相鄰關係、財產損害賠償、建設工程施工契約、房屋租賃、房屋買賣、占有物返還、排除妨害、不當得利等傳統民事案件。
6.民事審判第二庭:主要受理借款契約糾紛、房屋買賣契約糾紛、票據糾紛、股權糾紛、保險契約糾紛等。
7.民事審判第三庭:主要受理智慧財產權糾紛、商事契約糾紛、房屋買賣契約糾紛等。
8.民事審判第四庭:主要受理交通肇事案件、醫療糾紛、一般人身侵權案件和財產侵權案件等。
9.勞動人事爭議審判庭:專門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10.速裁庭:主要負責運用簡易程式快速審理權利義務關係明確、證據較完整、雙方當事人爭議不大的民商事案件。
11.行政審判庭主要受理行政訴訟和行政非訴執行案件。
12.審判監督庭:主要審理由本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式決定再審和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含檢察院抗訴案件)以及被上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和指令我院繼續審理的案件。
13.執行局:主要負責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有:本院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有關規定作出的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裁定、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於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同時還負責執行聽證會、執行信訪接待和辦理市中院執行局指定執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等工作。
14.研究室:負責組織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本院對內、對外宣傳、司法統計與分析和指導各庭室的信息、調研等工作。
15.審委會辦公室:主要負責案件審判質量管理、審判委員會的召集和記錄等工作。
16.送達保全科:主要負責訴前財產保全和仲裁財產保全案件的審查和保全措施的實施、執行案件的財產通查、辦理公告送達、管理郵寄送達的相關事宜、協助外地法院的送達及財產保全等工作。
17.法警大隊:主要負責提解、押送、看管刑事被告人或者罪犯、執行傳喚、拘傳、拘留、協助案件執行以及全院安全保衛工作。
18.少年案件審判庭:主要受理市內五區(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嶗山)指定管轄的少年刑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侵權案件和少年行政案件。
19.監察室:主要負責對本院全體幹警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政紀教育、協助紀委查處本院違法違紀案件、行政效能投訴落實回復、受理控告、檢舉、揭發監察對象違法違紀問題的來信來訪以及違法審判責任追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