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蒂,G.
正文
法國導演、戲劇理論家。出身於里昂信奉天主教的大資產階級家庭,受過良好教育。1919年,在冬季馬戲團首次導演《大型牧歌》一舉成名。巴蒂著意建立藝術戲劇,導演勒諾芒的《西蒙》(1920)有鮮明特色,緊接著又導演了P.克洛代爾的《給聖母報信》。1923年,巴蒂創辦幻影劇團,先後在香榭麗舍喜劇院、馬杜蘭劇場和他在聖- 日耳曼林蔭大道建造的木棚劇場演出自己導演的劇目。他導演的《瑪雅》(1924)、《備用的頭顱》(1926)、《心靈的呼號》(1928)等劇目,使他名聲倍增。1930~1947年,巴蒂任蒙帕納斯劇院院長。他導演的《哈姆雷特》(1929)、《沒病找病》(1929)以及由他改編並導演的《罪與罰》(1933)、《包法利夫人》(1936)均為馳名劇壇的佳作。尤其是他導演的A.de繆塞詩劇《水性楊花的馬利亞娜》和《壞小子羅朗梭》被公認為上乘之作。爾後他一度從事木偶戲的演出。晚年為普羅旺斯喜劇院負責人。 巴蒂的戲劇美學思想深受同時代德奧優秀導演特別是M.萊因哈特的影響。為使戲劇重新戲劇化,他強調導演的絕對權威,認為導演的根本使命是表現可見宇宙之外的看不見的詩意及神秘的宇宙,布景、道具、服裝、音樂乃至燈光都必須和諧一致以取悅觀眾的耳目。在卡特爾四位成員中,巴蒂是惟一的一位於兩次大戰期間通過自己獨特的導演手法──突出燈光布景的設計──向法國觀眾介紹德國表現主義的戲劇家。他被視為法國當代優秀導演的先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