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在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領導下,負責對全縣文化市場實施綜合執法。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一是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遞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再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等。
二是配合參與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三是承辦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指定管轄的跨區縣案件。
四是參與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組織的聯合執法活動。
五是承擔縣裡的“掃黃打非”、體育執法等相關工作。
六是接受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的業務指導和督查。
七是承辦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區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