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經歷
抗日戰爭結束後,左琨同志於1945年9月赴東北,先後在冀察熱遼軍政幹部學校任政務秘書、科長,興城縣政府任區長、科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任興城縣公安局長、社會部長,錦州石油六廠副廠長,遼西省公安廳副處長、處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等職務。“文革”期間受迫害,於1970年1月下放昌圖縣農村。1971年10月任昌圖縣七家子公社革委會副主任,1972年6月任遼寧省革命委員會人保組副組長,1976年11月任遼寧省公安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1977年12月任遼寧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兼遼寧省公安局副局長,1980年2月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黨組書記、遼寧省政法幹部學校校長。1982年3月8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任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1983年4月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1985年12月兼任遼寧省防空(戰備)委員會主任。1988年1月當選為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1990年3月兼任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1993年任遼寧省法學會會長。曾當選遼寧省第五、六、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遼寧省委委員,中共十二大候補代表。2000年4月14日,左琨因病醫治無效,在瀋陽與世長辭,終年74歲。
貢獻
參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預審
1980年4月,公安部受理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並開始偵察預審。為了加強對江青反革命集團的預審工作,抽調了浙江省王芳、江蘇省洪沛霖、遼寧省左琨、黑龍江省衛之民、河南省白均、河北省王文同和一批幹部共四百多人,開赴秦城監獄工作,並展開內查外調。1980年9月22日結束預審工作,公安部修訂了《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後提交特別檢察廳審理。
參與建設遼瀋戰役紀念館
1985年4月2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聯合下發了(廳字【1985】139號)《關於修建遼瀋戰役紀念館的批覆》,同意在錦州修建遼瀋戰役紀念館(新館)。
1985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委員、瀋陽軍區政委劉振華,中共遼寧省委第一書記郭峰、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左琨在錦州主持召開了遼瀋戰役紀念館籌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了建館的指導思想和紀念館的設計方案,以及領導工作機構、資金籌措等問題。會議決定組建遼瀋戰役紀念館籌建工作領導小組,左琨同志為籌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協助籌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劉振華同志開展遼瀋戰役紀念館籌建準備工作。左琨同志先後參加了遼瀋戰役紀念館籌建工作領導小組的全部三次會議,為遼瀋戰役紀念館前期的籌建做了大量工作。
1986年4月8日, 中共中央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發出《關於遼瀋戰役紀念館建館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組任字【1986】36號)。任命遼寧省副省長左琨為遼瀋戰役紀念館建館委員會委員。左琨同志先後參加了遼瀋戰役紀念館建館委員會召開的全部四次會議,研究討論了建館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審議通過了遼瀋戰役紀念館建館委員會的各項議程和決定,和中顧委常委、遼瀋戰役紀念館建館委員會主任伍修權,及建館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一起解決了遼瀋戰役紀念館新館建設過程中陸續出現的諸多難題。為遼瀋戰役紀念館新館的順利建成做出了重要貢獻。 1988年10月31日,上午9時28分,遼瀋戰役紀念館新館落成典禮隆重舉行。遼寧省大會常委會副主任左琨同志出席了典禮儀式。
1988年10月31日,鑒於遼瀋戰役紀念館建館委員會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經中顧委常委、建館委員會主任伍修權同志提議成立遼瀋戰役紀念館管理委員會,負責遼瀋戰役紀念館的收尾建設工程和日常管理工作,左琨同志出席了遼瀋戰役紀念館管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