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古書上有很多葫蘆的記載。“匏”、“瓠”、“壺”、“甘瓠”均指葫蘆。“壺”、“盧”本為兩種盛酒盛飯的器皿,因葫蘆的形狀和用途都與之相似,所以人們便將“壺”、“盧”合成為一詞,作為這種植物的名稱;而“葫蘆”則是俗寫,並不符合願意。不過後來人們約定俗成地寫作“葫蘆”,一直延續到現在;如寫成“壺盧”,反而讓人莫明其妙了。
種類
葫蘆大體可分為以下幾個品種:
大葫蘆
果實下部圓大,直徑25—30厘米左右,上有一粗短的柄,皮厚1—1.5厘米。這種葫蘆個頭很大,嫩時皮質白嫩,是農家的佳蔬,有多種吃法。成熟後皮質堅實,鋸成兩半,作舀水的“瓢”。
亞腰葫蘆
它的形狀長得很可愛,象兩個摞起來的球體,上小下大,中間有一個纖細的“蜂腰”。亞腰葫蘆大小差別很大,據說大者有一米高,小者只有豌豆大小《明宮史。火集》載:“仍有真正小葫蘆如豌豆大者,名日‘草里金’,二枚可植二三十兩不等,皆貴尚焉。”最經常見到的亞腰葫蘆大者高20—25厘米,小者10厘米左右,主要用以觀賞。
扁圓葫蘆
其形圓而扁,直徑7—9厘米,因形狀象個大個柿子,所以京津一帶稱甚為“柿子葫蘆”;山東、蘇北一帶則叫做“油葫蘆”。
長柄葫蘆
下部渾圓,大小如扁葫蘆,上面有一個細長的柄,長尺余。這種葫蘆嫩時亦可食用,老熟後古代主要用來做葫蘆笙,現在則鋸開作勺或瓢。
瓠子
其形呈圓筒形,粗細長短不一,象條大絲瓜。嫩時外皮呈綠白色,柔嫩多汁,可以食用。成熟皮色偏白,質地不太堅硬。除食用外,可以用來范制長形葫蘆器。
歷史
早在近一萬年前,我們的這片古老土地上,就已經生長著葫蘆植物。據浙江河姆渡原始社會遺址中的考古發掘,在7000多年前,我們的先人已種植,葫蘆。甲骨文中已有"壺"字,用葫蘆作為盛水的用具要早於陶器和青銅器。
產地
過去有人認為葫蘆的原產地是印度與非洲。但據考古材料,亞洲的中國、泰國,南美洲的墨西哥、秘魯,非洲的埃及,都有石器時代出土葫蘆的報導。用途
中國各地都有栽培,果實老熟後經一定處理可作容器,如酒壺;生活用具,如水瓢;鳴蟲玩具,如蟈蟈葫蘆;及觀賞品等。食用
葫蘆的吃法很多。元代王禎《農書》說:“匏之為用甚廣,大者可煮作素羹,可和肉煮作葷羹,可蜜前煎作果,可削條作乾……”又說:“瓠之為物也,累然而生,食之無窮,烹飪鹹宜,最為佳蔬。”可見古人是把葫蘆作為瓜果菜蔬食用的,而且吃法多種多樣,既可燒湯,又可做菜,既能醃製,也能幹曬。燒湯清香四飄,其味鮮美。與其他瓜果不同的是,不論葫蘆還是它的葉子,都要在嫩時食用,否則成熟後便失去了食用價值。藥用
葫蘆除了能盛藥,本身也可為藥。葫蘆味甘,性平滑無毒,其蔓、須、葉、花、子、殼均可入藥,醫治多種疾病。據古代醫書記載,葫蘆花味甘,性平,無毒,可做解毒之藥,對各種瘺瘡尤為有效。蔓、須藥性與花相同,可治麻瘡。葫蘆瓤及子,味苦,性寒,有毒,可治牙病,牙齦或腫或露,牙齒鬆動。又可治面目、四肢腫,小便不通,鼻塞,及一切癰疽惡瘡。尤以葫蘆殼的藥用價值最高,其味甘,性平,無毒,用於消熱解毒,潤肺利便。愈是陳年的葫蘆殼,療效愈高。樂器
在古代,葫蘆是製作樂器的重要原材料,其價值不亞於絲,竹。《堯典》中有匏為八音之一的說法。葫蘆笙最早載於漢代的《禮樂志》:“有葫蘆笙。”後來晉崔豹《古今注》又一次提到:“瓠有柄者懸瓠,可以為笙,曲沃者尤善。秋乃可,和則漆其里。”這句話是說長柄葫蘆可以加工成笙,其中以曲沃的葫蘆最佳。除了笙、竽等簧管樂器外,葫蘆還可以做弦樂器或彈撥樂器的共鳴箱。葫蘆還可以做鴿哨,分很多種,製法各異。
“葫蘆絲”在民間稱為“葫蘆蕭”,別處也有稱為“葫蘆笙”,名稱的變化原因說法不一,有說是解放初期,知識青年下鄉,將傣族不標準的漢語“蕭”誤聽為絲而得名,有說是為了區別於哈尼族的“蘆笙”又區別於“蕭”(蕭無簧),故文藝工作者將它定名為“葫蘆絲”。說以前者居多。葫蘆絲的傣語名稱為“篳朗道”,“朗道”為“葫蘆”的傣語名,“篳”為傣語對吹管樂器的總稱。德昂語稱“篳格寶”,阿昌語稱“拍勒翁”
日用
葫蘆作為日常用具,其用途也是多方面的。葫蘆開口做成各種形狀的器具使用,最常見的是用來裝水或裝酒的水壺或酒壺,也可用來舀水、淘米、舀面、盛東西東西等。在古代葫蘆還被用來盛藥,它保存藥物確實比其他的容器如鐵盒、陶罐、木箱等更好,因為它有很強的密封性能,潮氣不易進入,容易保持藥物的乾燥,不致損壞變質。另外,葫蘆還能製成舟和農具,甚至被製成火器,在戰爭中使用。分類
參考天津大雍葫蘆分類,葫蘆的工藝分為26類,下面十七中9類:1、彩繪葫蘆
2,雕刻葫蘆
3、烙畫葫蘆
4、砑花葫蘆
5、勒扎葫蘆
6、打結葫蘆
7、嵌絲葫蘆
8、范制葫蘆
9、本長葫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