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估算

工程估算

工程估算造價(Engineering Cost Estimate),又稱工程估算,是對具體工程的全部造價進行估算,以滿足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設計的需要。

估算依據

1)設計方案。

2)投資估算指標、概算指標、技術經濟指標。

3)造價指標(包括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的)。

4)類似工程概算。

5)設計參數(或稱設計定額指標),包括各種建築面積指標、能源消耗指標等。

6)概算定額。

7)當地材料、設備預算價格及市場價格(包括材料、設備價格及專業分包報價等)。

8)有關部門規定的取費標準。

9)調價係數及材料差價計算辦法等。

10)現場情況,如地理位置、地質條件、交通、供水、供電條件等。

11)其他經驗參考數據,如材料、設備運雜費率、設備安裝費率、零星工程及輔材等的比率(%)等。

以上資料越具體、越完備,編制投資估算的準確程度就越高。

估算方法

投資估算是在建設前期編制的,其編制的主要依據還不可能十分具體,故編制時要從大處著眼,根據不同階段的條件,做到粗中有細,儘可能達到應有的準確性。

投資估算的常用方法如下:

1)採用投資估算指標、概算指標、技術經濟指標編制。

①工業建築主要生產項目,各專業部,如鋼鐵、紡織、輕工等以不同規模的年生產能力(如若干噸鋼、若干紗錠、若干噸啤酒等)編制了投資估算指標,其中包括工藝設備、建築安裝工程、其他費用等的實物消耗量指標、造價指標、取費標準、價格水平等。編制投資估算時,根據年生產能力套用對口的指標,對某些應調整、換算的內容進行調整後,即為所需的投資估算。

輔助項目及構築物等則一般以100㎡建築面積或“座”、“m³”等為單位,包括的內容相同,套用及調整方法也同上。

②民用建築:編制的各種指標大都是以100㎡建築面積為單位,指標內容包括工程特徵、主要工程量指標、主要材料及人工實物消耗量指標及造價指標(含直接費、間接費、單方造價等各項造價),其使用方法基本上同工業建築。各種指標大都以單項工程編制,其中包括配套的土建、水、暖、空調、電氣等單位工程的內容。

2)採用單項工程造價指標編制。

主要適用於項目建議書或規劃階段較粗的投資估算或用於建設項目中的附屬配套項目,各地都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各類建築的有一定幅度的單項工程造價指標(包括土建、水、暖、電氣等),如北京市1995年多層磚混一般標準住宅約為750~850元/m等。採用時只須根據結構類型套用即可,如需調整、換算,也只能根據年份、地區間差異,按當地規定係數調整。

3)採用類似工程概、預算編制。

其前提是要有建設規模與標準相類似的已建工程的概、預算(或標底),其中尤以後者較為可靠,套用時對局部不同用料標準或做法加以必要的換算和對不同年份間在造價水平上的差異加以調整。

4)採用近似(匡算)工程量估算法編制。

這種方法基本與編制概、預算方法相同,即採用匡算主要子目工程量後(不一定太精確),套上概、預算定額單價和取費標準,加上一定的配套子目係數,即為所需投資。這種方法適用於無指標可套的單位工程,如構築物、室外工程等,也可供換算或調整局部不相同的構配件分項工程和水、暖、電氣等工程用。

5)採用市場詢價加係數辦法編制。

這種方法主要適用於建築設備安裝工程和專業分包工程,如電梯、電話總機等不論進口或國產,在向生產廠商詢價後,再加運雜費及安裝費後即為所需的估算投資。又如保齡球、桑拿浴等設備,一般由專業廠商分包承包報價後,再另加總包管理費(或稱施工交叉作業費,一般按2%~5%計算)即可。

6)採用民用建築快速投資估算法編制。

這種方法解決了當前量大、標準差別懸殊、建築功能齊全的各類民用建築的單位工程投資估算。其方法是積累和掌握較廣泛的各種單位工程造價指標,速估工程量指標和設計參數(如各類民用建築的單位耗熱、耗冷、耗電量指標(W/M),鍋爐蒸發量指標(T/H)等),根據各單位工程的特點,分別以不同的合理的計量單位(改變採用單一的以建築面積為計量單位的不合理性),結合工程實際靈活快速地估算出所需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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