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做好基本藥物生產供應工作的通知

二、突出重點,加大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工作力度(一)調查摸清基本藥物生產現狀各地醫藥工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有關檔案要求,於近期系統組織一次對本地區基本藥物生產企業的現狀調查。 (二)組織企業積極參加招標採購各地醫藥工業主管部門要組織企業認真學習國家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各項規定,加強有關政策宣傳解讀,引導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全國各地的藥品招標採購。 (五)完善醫藥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各地醫藥工業主管部門要把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作為完善醫藥產業政策和行業規劃工作的重要內容。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做好基本藥物生產供應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消費[2009]4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已經正式啟動。生產供應是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重要環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重要意義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保障民眾基本用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大決策,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改革,也是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基本藥物制度要求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並達到一定使用比例,這將明顯增加基本藥物的市場需求。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基本藥物將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採購,使質量優、服務好、保障能力強的企業獲得更多機會,加快優勢企業快速發展,推動兼併重組,促進生產規模化和集約化,帶動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同時,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涉及多方利益的深刻調整,是一個漸進過程,也是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各地醫藥工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改革的複雜性和艱巨性,深入分析醫藥行業和生產企業可能受到的影響和困難,妥善處理好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全力加快推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
二、突出重點,加大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工作力度
(一)調查摸清基本藥物生產現狀
各地醫藥工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有關檔案要求,於近期系統組織一次對本地區基本藥物生產企業的現狀調查。通過實地考察,摸清企業的基本藥物生產經營情況,掌握相關產品的生產能力,近年的實際產、銷量,原料藥供應情況,同時向有關部門了解本地區基本藥物需求測算情況,做好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基礎工作。
(二)組織企業積極參加招標採購
各地醫藥工業主管部門要組織企業認真學習國家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各項規定,加強有關政策宣傳解讀,引導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全國各地的藥品招標採購。在招標採購環節要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作用,堅持全國統一市場,堅持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企業平等參與、公平競爭;推動探索設定基本藥物標底價格,避免惡性競爭,保護企業的生產積極性。
(三)支持中標企業及時生產保證供應
各地醫藥工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支持中標企業迅速按購銷契約做好生產準備,嚴格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生產,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監測,及時幫助協調解決企業遇到的水、電、汽和原輔材料供應問題,保證中標企業按要求生產基本藥物,確保供應。
(四)建立基本藥物儲備,完善醫藥儲備制度
各地醫藥工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方基本藥物儲備,重點解決臨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確定、企業不常年生產的基本藥物的供應問題,及時商衛生和財政部門提出儲備的品種數量和落實所需資金,組織承儲單位儘快收儲,做到不缺貨,不斷檔。
(五)完善醫藥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
各地醫藥工業主管部門要把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作為完善醫藥產業政策和行業規劃工作的重要內容。鼓勵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提高基本藥物的生產和質量水平;合理布局,避免低水平重複建設,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實現生產的集約化、規模化,不斷提高基本藥物生產供應的保障能力。同時要堅持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的協調發展,適應社會多層次的醫療衛生需求,實現全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三、採取措施,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地醫藥工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配套檔案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合理分工,定期檢查,周密部署,年底考核,在實踐中積極探索,不斷總結經驗,確保各階段目標的實現。
(二)密切配合,做好銜接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涉及多個環節,基本藥物生產是重要的基礎性環節。各地醫藥工業主管部門要主動向當地醫改領導小組匯報工作爭取支持,要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密切配合,做好生產與招標採購和配送的銜接工作,保證基本藥物的及時、足量、保質供應。
(三)加強監測,紮實推進
要加強對醫藥工業經濟運行情況,尤其是基本藥物的生產情況的監測,要對實施基本藥物可能帶來的影響進行深入分析和預判,制定應對工作預案。要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協調解決出現的困難和問題,保證基本藥物生產供應,紮實推進基本藥物制度的全面實施。各地醫藥工業主管部門要每月15日向我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我部將及時匯總、分析並通報各地。
聯繫人:消費品工業司 李宏 聯繫電話:01068205672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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