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激勵因素(The Motivation to Work)
赫茨伯格(Frederick Herzberg,1923-2000)於1959年與其他學者合著。20世紀50年代末期,赫茨伯格和其助手在美國匹茲堡地區對200名工程師、會計師進行了調查訪問,並根據調查材料論述了激勵因素和保健因素兩者的內容,以及對工作的關係。認為激勵因素是那些能帶來積極態度、滿意和激勵作用的因素,即能滿足個人自我實現需要的因素,包括;成就、賞識、挑戰性的工作、增加的工作責任,以及成長和發展的機會。如果這些因素具備了,就能對人們產生更大的激勵。保健因素主要包括公司政策、管理措施、監督、人際關係、物質工作條件、工資、福利等。當這些因素惡化到人們認為可以接受的水平以下時,就會產生對工作的不滿意。但是,當人們認為這些因素很好時,它只是消除了不滿意,並不會導致積極的態度,這就形成了某種既不是滿意、又不是不滿意的中性狀態。因此,保健因素的滿足對職工產生的效果類似於衛生保健對身體健康所起的作用,不是治療性的,而是預防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