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

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是指一定的組織系統,通過對工作總目標、總任務的科學規定和完成時限、要達到的結果,按各個崗位逐級地進行目標分解,以此引導和激勵執行任務的全體承擔者朝著總目標共同努力,以求獲得預期目標最優效益的管理方法。具體地說,它以一定組織系統的總目標為依據,按照“職位分類”和職責分工原則,科學地進行目標分解,落實到人,並使之實現的一種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對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目標情況進行嚴格的考核和獎懲。

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基本特點

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基本特點是:

(1)崗位—目標—責任三者的有機結合。即對某一崗位的職責範圍、應完成工作任務的各項指標、措施以及承擔者的責任、應有的權利等,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

(2)總目標—分目標—個人目標之間的有機結合。崗位目標管理是以總體目標為核心,通過目標分解,逐級落實到分目標和個人目標上,從而形成一個嚴密控制、互為保證的管理監督體系。

(3)崗位目標的具體量化,為幹部考核工作的有序性和科學性提供保證。由於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規定的各個崗位目標是具體的和量化的,這就為有序性、科學性的考核工作提供了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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