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
有位住在西鄉的老太太到縣大堂擊鼓告狀,告一隻猛虎吃了她的兒子。縣太爺崔珏一聽,啼笑皆非,本想一推了事,可一看到驚堂木上刻著“為民作主”四個金字,便命有一身武藝的都頭李能前去捉虎。這可把李能難住了,回到家,他將此事告與母親,母親讓他到發鳩山,給山神獻豬頭,求山神捉虎。
李能來到發鳩山神廟前,已近黃昏,忽然計上心來,他把敬山神的豬頭掛在一棵樹上,想以些把那隻老虎招來。這一招還真靈,天快亮時,虎真的來了,跳起來撲食。李能急忙將繩子打了個活結,隨手一丟,不偏不倚,正好套在猛虎脖頸上。他隨即用勁一拉,就把虎擒獲了。李能便押著“罪范”向長子城走去。
結局
到了縣城西門,虎卻死活不進。崔珏猛然醒悟虎是獸類,不能走人進出的城門,便命人在距西門往南一百步處另開了一個小西門,虎這才順從地從小西門進了城。崔珏端坐在大堂,命虎臥下,那虎乖乖地臥下。崔珏對虎說:“你吃了王婆的兒子,理應問斬,但念你不懂人事,本官斷你養活王婆,你可同意?”虎聽後一個勁地點頭。崔珏又對王婆說:“這隻虎已被降服,你把它收回去,做你的兒子,它定會服服貼貼聽你的話。”王婆同意了,將虎領了回去。果不其然,那虎從此百依百順,再也沒有滋生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