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敦煌變文集·妙法蓮華經變文》曰:“生前不曾修移,死墮阿[ē]毗地獄,永屬冥司,長受苦毒。”閻王之下,天子殿中分設賞善司、罰惡司、陰律司與察查司四司。職責分別為根據人生前所行,對善人予以褒獎,對惡人施加懲罰,掌管陰律生死,以及明斷暗查監察。閻王座下由判官領職,其中以四者首,見文獻記載為:“賞善司唐相魏徵,罰惡司聖君鍾馗,察查司宋朝陸之道,陰律司掌生死簿崔珏。”
四大判官
最著名的 四大判官為:賞善司唐相魏徵,罰惡司聖君鍾馗,察查司宋朝陸之道,陰律司掌生死簿崔珏。
賞善司:魏徵
執掌善薄,身著綠袍,笑容可掬。生前行善小鬼全部由他安排,根據生前行善程度大小、多少予以獎賞。在六道輪迴中,或登天成神,或投胎做人,只須在孟婆處喝一碗迷魂茶,忘卻生前恩怨,即可重食人間煙火。
其人原為唐太宗光祿大夫,封鄭國公,諡號文貞。《西遊記》中有提及,魏徵得天神授權,夢斬涇河龍王。其為人剛正果直,縱面對唐王大怒亦敢犯言直諫,面折庭爭,從不退讓,死後傳聞被閻羅收入麾下,司掌賞善一任。
罰惡司:鍾馗
身著紫袍,怒目圓睜。雙唇緊閉,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凡來報到的鬼魂,先經孽鏡台前映照,顯明善惡、區分好壞。生前作惡的壞鬼全部由他處置,他根據閻羅王的“四不四無”原則量刑,四不——不忠、不孝、不悌、不信;四無——無禮、無義、無廉、無恥,輕罪輕罰,重罪重罰,再交陰差送到罰惡刑台上,送往十八層地獄,直到刑滿,再交輪迴殿,拉去變牛變馬,變蟲變狗等等,重返陽世。
明代萬曆年間劇目《慶豐年五鬼鬧鐘馗》中提及,天帝憐憫,加封鍾馗為“天下都領判官,專門捉絕魍魎鬼怪。”故清代以後,鍾馗也多以武判形象出現。《清嘉錄》中盧毓嵩有詩云:“榴花吐焰菖蒲碧,畫圖一副生虛白。綠袍烏帽吉莫靴,知是終南山里客。眼如點漆發如虬[qiú],唇如腥紅髯如戟。看澈人間索索徒,不食煙霞食鬼伯。何年留影在人間,處處端陽驅厲疫。嗚呼世上魍魎不勝計,靈光一段逃匿。仗君百千億萬身,卻鬼直教褫[chǐ]鬼魂。”
察查司:陸之道
雙目如電,剛直不阿,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其職責是讓善者得到善報,好事得到弘揚,使惡者受到應得的懲處,並為冤者平反昭雪。
《聊齋志異》中曾言,凌陽朱爾旦與陸判為友,陸判曾為朱爾旦易心,使其文思大漲,於秋闈果中魁元。陸判其後為其妻子換頭,只留脖頸間一條紅線,線上線下判若兩人,可謂神技。
陰律司:崔珏
崔判官是馳名陰曹地府的頭號人物,身著紅袍,左手執生死薄,右手拿勾魂筆,專門執行為善者添壽,讓惡者歸陰的任務。《西遊記》載,此公姓崔名珏,在唐太宗李世民駕下為臣,官拜茲州縣令,後升至禮部侍郎,與丞相魏徵過從甚密結為至交。生前為官清正,死後當了閻羅王最親信的查案判官,主管查案司,賞善罰惡,管人生死,權冠古今,你們看他手握“生死薄”和勾魂筆,只需一勾~點,誰該死誰該活便只在須臾之間。
相傳崔判官名珏,乃隋唐間人。唐貞觀七年(633)入仕,為潞州長子縣令。據說能“晝理陽間事,夜斷陰府冤,發摘人鬼,勝似神明。”民間有許多崔珏斷案的傳說,其中以“明斷惡虎傷人案”的故事流傳最廣。故事說:長子縣西南與沁水交界處有一大山,名叫雕黃嶺,舊時常有猛獸出沒。一日,某樵夫上山砍柴被猛虎吃掉,其寡母痛不欲生,上堂喊冤,崔珏即刻發牌,差衙役孟憲持符牒上山拘虎。憲在山神廟前將符牒誦讀後供在神案,隨即有一虎從廟後竄出,銜符至憲前,任其用鐵鏈綁縛。惡虎被拘至縣衙,珏立刻升堂訊。堂上,珏歷數惡虎傷人之罪,惡虎連連點頭。最後判決:“啖食人命,罪當不赦。”虎便觸階而死。當年唐太宗因牽涉涇河老龍一案,猝然駕崩,前往陰司三曹對質。於是魏徵修書重託,崔珏不但保護唐太宗平安返陽,還私下給他添了二十年陽壽。在還陽途中,太宗又遇到被他掃蕩的六十四處煙塵,七十二家草寇中慘死的成千上萬的冤魂前來索命,崔珏又出面排解糾紛,幫助李世民代借一庫金銀安撫眾鬼,太宗方得脫身。崔珏也因此名聲大震,並從中發了一筆橫財。崔珏死後,百姓在多處立廟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