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維護交通秩序、事故處理、車輛管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業務職能。查糾和勸導力度,現場制止和查處機動車酒後駕駛、超員、超速、超載、遮擋號牌、闖紅燈、壓雙黃線、駕車不系安全帶、駕車接打手持電話和非機動車闖紅燈、隨意變更車道、橫穿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
機構設定
大隊下設行政辦公室、秩序科、車管科、宣教科、巡邏中隊、城區中隊和揚眉中隊。
擔負履行維護交通秩序、事故處理、車輛管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業務職能。(1)依照交通法規,對我縣道路交通管理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2)管理城區和鄉村交通秩序,維護城鄉道路的安全暢通;(3)處理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行為;(4)管理機動車輛及其駕駛員;(5)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民眾性交通安全創建活動,預防交通事故;(6)打擊車匪路霸,維護交通治安穩定。
維護交通秩序、事故處理、車輛管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業務職能。查糾和勸導力度,現場制止和查處機動車酒後駕駛、超員、超速、超載、遮擋號牌、闖紅燈、壓雙黃線、駕車不系安全帶、駕車接打手持電話和非機動車闖紅燈、隨意變更車道、橫穿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
大隊下設行政辦公室、秩序科、車管科、宣教科、巡邏中隊、城區中隊和揚眉中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