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

(二)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項目申報、資金爭取等工作。 (四)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戰略、政策。 (七)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定煤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

介紹

根據《中共峨山縣委峨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峨山縣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峨發〔2010〕16號),設立峨山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局,為峨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峨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縣人民政府經濟合作辦公室承擔的經濟合作發展規劃職責。
(三)劃入煤炭發展行業規劃職責。
(四)整合劃入峨山縣價格監督檢查所(峨山縣價格舉報中心)、峨山縣價格監測中心(峨山縣價格認證中心)的職責。
(五)鄉鎮規劃和專項規劃,除按照規定需報市政府和縣政府審批的外,由鄉鎮人民政府、行業管理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體規劃的要求制定。
(六)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七)增加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和項目申報、資金爭取等職責。
(八)增加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的職責。
(九)加強規劃的綜合管理和協調職責,強化規劃的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生產力和空間發展布局、人口資源和環境協調發展等方面的作用。
(十)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預測預警、統籌經濟運行調節工作,及時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十一)加強對能源問題的前瞻性、綜合性、戰略性研究,擬定能源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提高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主要職責

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執行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產業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負責組織全社會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參與應對有關重大突發事件。
(三)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研究和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土地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執行效果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縣級融資的發展戰略和對策建議。
(四)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制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工作。
(五)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規劃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定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負責對縣級基本建設投資計畫進行統一管理,指導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執行,分配安排中央、省、市和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基本建設項目,做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申報工作。
(六)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措施;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有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組織擬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
(七)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依據市主體功能區規劃的要求,負責本區域內規劃實施並進行監測評估。負責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受理縣級重大專項規劃和鄉鎮跨區域規劃的立項申請,負責牽頭編制起草縣級總體規劃和區域規劃,負責其他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等與縣中長期規劃的銜接,組織擬定區域協調發展及峨山縣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擬定城鎮化發展戰略,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八)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按照規劃許可權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定重要商品儲備計畫,負責組織重要商品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食用油、豬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儲備。
(九)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定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和項目申報、資金爭取等工作。
(十一)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煤、電、油、氣等能源資源管理,擬定能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能源的行業管理,貫徹執行能源行業標準和準入條件,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組織協調能源的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按照規定上報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擬定石油儲備規劃、政策並實施管理;監測全縣石油市場供求變化,提出石油儲備、輪換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或審核石油儲備設施項目,監督管理商業石油儲備;組織協調石油的供應調度;負責開展能源對外合作。
(十二)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規定草案,擬定有關政策,參與非公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三)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頒布的價格、收費法規和政策;分析研究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建議;負責監測分析價格總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專項價格,完善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和應急監測;研究提出由縣管理的價格和收費政策建議;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管理。
(十四)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編制交通戰備、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交通戰備與交通建設的關係,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交通戰備、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峨山縣參與國際區域合作項目的協調指導工作,擬定參與國際區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具體政策措施。
(十六)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管理峨山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峨山縣糧食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設8個內設機構(股所級)。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運轉、機要、檔案管理、安全保密、督查、秘書事務、重要會議組織及接待等日常事務;承擔信息政務公開、信訪和綜治維穩工作; 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負責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與國家賠償工作;組織發展改革系統的普法工作;督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單位及其管理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及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日常外事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擬定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定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擬定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參與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參與安排重大項目,負責重大項目與規劃的銜接和協調;負責內資建設項目引進技術設備免稅確認書的審報和辦理工作。
監測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負責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擬定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承擔本局重要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研究和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銜接和協調財政、金融工作;對財政和金融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新聞宣傳工作。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方面擬定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擬定經濟技術合作、產業轉移的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負責峨山縣參與經濟合作項目的篩選、推薦工作,提出有關引導性資金的使用建議;負責參與國際區域經濟合作項目的協調指導工作,擬定參與國際區域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具體政策措施。
(三)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固定資產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提出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計畫建議,平衡安排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計畫;指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經費;參與金融合作項目的組織、篩選工作,參與投資項目融資方案的擬定;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和項目後評價工作;負責縣本級預算內投資公益性項目實行建設管理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綜合分析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擬定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編制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助招商引資工作。
研究提出全縣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協調解決重點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負責安排縣級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計畫;負責提出縣本級基本建設計畫,進行項目管理。主持或參與審批許可權範圍內重大項目的可研、初設審查;全過程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主持或參與審批許可權範圍內重點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做好項目的後評估工作。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水產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制定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安排和下達市、縣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審批和安排農口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並協調實施,負責“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易地扶貧計畫;負責協調扶貧開發工作。
組織協調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實施;組織擬定峨山縣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規劃;負責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的綜合協調及鞏固成果年度計畫的編制;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議並落實有關工作;擬定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組織實施西部人才開發工程;負責峨山縣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綜合分析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及年度發展計畫;統籌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對新型工業化實施巨觀指導;協調相關部門編制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企業信息化工作,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推動國民經濟新興產業的形成;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參與非公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
(四)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社會發展科
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和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有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定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五)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交通商貿科
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牽頭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安排和下達市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審核有關項目。
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有關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畫調整建議;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收儲、動用、輪換,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食用油、豬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儲備。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現代物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統籌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牽頭編制全縣流通設施基本建設計畫,對現代物流業發展中的重大建設項目進行審批和備案。組織擬定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六)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能源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分析研究全縣能源狀況,提出能源開發利用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縣能源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燃氣、熱力、成品油的發展規劃;參與研究制定能源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政策辦法;參與研究制定節約能源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能源規劃的實施和後評價工作;負責銜接協調全縣能源的供需平衡,協調解決燃氣、熱力、燃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業的重大問題;組織制定和實施全縣燃氣、熱力、燃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特許經營計畫;負責縣級財政安排投資的能源建設項目,按照許可權對能源項目進行審批和備案工作;參與能源基礎設施服務價格的管理工作。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組織擬定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環境保護政策建議,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定促進環保產業發展和推行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負責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項目申報、資金爭取等工作;負責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相關領域及城鎮污水、垃圾處理的市財政性貼息資金和補助資金的爭取,以及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和有關領域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市財政性貼息、補助投資安排建議;牽頭組織清潔能源發展機制項目的上報審核。
(七)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價格與收費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頒布的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和房地產價格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的巨觀調控目標和調控政策建議;在市授權範圍內,提出全縣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房地產和環保價格管理的原則和辦法;依法制定和調整實行地方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協調縣內重大價格矛盾和爭議;參與重要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研究並提出有關價格建議;依法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房地產、環保和氣象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工作;負責全縣工農業產品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頒布的收費法規和政策;依法制定和調整許可權範圍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價格、經營服務收費、中介服務收費的收費政策;研究提出全縣收費改革調整方案;協調重大收費糾紛;組織全縣《收費許可證》、《交費登記卡》發放和管理,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工作;監督、指導、協調全縣收費和收費管理工作。
(八)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監督與調控科
負責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價格壟斷行為的查處,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負責全縣明碼標價和價格收費公示工作;組織開展價格誠信建設;負責價格收費行政處罰複議案件及應訴案件的受理;負責全縣 12358 價格舉報電話信息平台的管理和價格收費投訴舉報的受理及案件查處;負責價格收費舉報的督辦和處理結果的反饋工作;負責價格舉報信息的分析研究和重大價格舉報問題的報告工作;指導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和價格舉報工作。
負責價格運行分析,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建議;負責監測分析價格總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專項價格,建立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和應急監測;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價格鑑證及監管和涉案財物價格鑑證的覆核裁定;擬定價格調控和監管的政策措施。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暫定編制數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室負責人8名。

職責分工

(一)原峨山縣價格監督檢查所(峨山縣價格舉報中心)、峨山縣價格監測中心(峨山縣價格認證中心)整合劃入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不再單獨設定。
(二)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項目申報、資金爭取等工作。峨山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並組織協調有關工作。峨山縣環境保護局負責污染減排工作。
(三)峨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峨山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峨山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配合協調綜合運輸計畫的實施。峨山縣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並負責公路、水運行業管理,編制專項規劃,組織項目建設實施及運營安全管理。
(四)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戰略、政策。峨山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負責指導和推進工業、商業物流企業發展。
(五)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峨山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國投資者併購縣內企業安全審查聯席會議制度,共同執行需要進行外國投資者併購縣內企業安全審查的戰略性、敏感性行業和領域目錄。峨山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負責統一受理並答覆外國投資者併購縣內企業申請。
(六)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峨山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在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由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峨山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有關政策。
(七)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定煤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峨山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負責指導煤炭生產、技術改造及煤礦安全生產監管。
(八)峨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定燃料乙醇產業發展規劃。峨山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負責指導燃料乙醇產業發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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