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縣國土資源局

(一)、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測繪和地礦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國土資源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和政策,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國土規劃、農業區劃等工作的統一管理;負責土地行政複議應訴工作,依法查處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 (四)、代表縣政府行使國有土地產權代表的職能,統一管理全縣土地市場、土地使用權批租;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土地市場管理地方性規章並監督實施檢查,查辦違法用地和非法案件;協助財稅部門做好土地稅費和徵收管理工作。 (九)、負責土地、礦產、測繪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工作;組織指導國土、礦產、測繪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有關工作。

機構簡介

岳陽縣國土資源局是岳陽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合理利用和測繪事業。局內設辦公室、人事股、財計股、建設用地股、規劃股、耕保股、地籍股、地產股、法規股、測繪股、礦產管理股等11個股室,下轄土地監察執法大隊、征地拆遷中心、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地質環境監測站、土地開發公司等6個二級機構及12個國土資源中心所。

主要職責

岳陽縣國土資源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測繪和地礦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國土資源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和政策,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國土規劃、農業區劃等工作的統一管理;負責土地行政複議應訴工作,依法查處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
(二)、貫徹土地基本國策,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組織編制國土規劃、農業區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後備資源開發規劃、計畫、並對規劃、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主管全縣基本農田保護區工作;指導國土整治工作,負責管理農業土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土地後備資源開發、區域開發工作;負責“四荒”土地使用權的拍賣工作。
(三)、統一管理全縣建設用地的徵用、劃撥工作、承辦由縣政府審批的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組織編制各類建設用地定額指標,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下達並執行全縣年度建設用地計畫;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評估論證、選址定點、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有關工作;負責實施法律規定收國的土地使用權和閒置地的管理工作。
(四)、代表縣政府行使國有土地產權代表的職能,統一管理全縣土地市場、土地使用權批租;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土地市場管理地方性規章並監督實施檢查,查辦違法用地和非法案件;協助財稅部門做好土地稅費和徵收管理工作。
(五)、統一管理全縣城鄉地籍地政,負責土地調查、權屬確認、登記、發證、統計和定級工作;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糾紛;協助民政部門調處行政界線爭議和勘定行政界線;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土地定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組織地價評估和實施地價管理;建立健全土地統計制度和土地動態信息監測體系。
(六)、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及變更註銷登記;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調處礦業糾紛;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查確定地質勘查單位資格,管理地勘成果;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嘗費的徵收和使用。
(七)、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的評估,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
(八)、負責全縣測繪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測繪單位的測繪資格審查及對測繪任務、市場、成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測繪任務登記以及其他測繪業務管理。
(九)、負責土地、礦產、測繪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工作;組織指導國土、礦產、測繪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有關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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