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上級政府及其部門的來文來電。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承辦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區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區政府的公文、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六)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區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組織起草區政府及區政府領導的重要文稿和綜合性材料;組織協調全區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適時公布區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項;負責推進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十二)承擔區政府推進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負責全區依法行政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全區的行政複議、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文檔科(掛保密辦公室牌子)
承辦上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來文;負責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檔案的審核、登記、送簽和分發;負責檔案、信函的收發和組織辦理;負責機要保密、檔案資料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二)行政科(掛接待聯絡科牌子)
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的對外接待和聯絡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行政事務、國有資產管理、辦公用房調整等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領導辦公場所服務工作;負責辦公室所屬會議室、接待室及有關會議的會務服務工作;負責管理勤務員。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編制區政府辦公室的財務預算和決算,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的經費收支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下屬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督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檔案材料。
(四)信息技術中心
負責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信息及國內外重要經濟動態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負責向上級政府辦公部門報送信息;負責規劃全區政府系統信息網路建設;負責開展信息調研,指導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負責全區政務專網的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入口網站、辦公專網網站的建設、維護和技術保障;負責全區電子政務的推進、指導和協調;負責區政中心各會議室信息化設備的管理、維護和套用工作;負責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考核工作。
(五)人事勞動科
負責辦公室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年度考核、學習培訓、出訪手續辦理等工作;負責辦公室工作任務目標的提報、分解、檢查和落實工作;負責辦公室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辦公室政工、黨建、紀檢、計畫生育、招商引資、掛職包村和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六)保衛科
負責區政中心辦公大樓及附屬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協調做好大樓內消防及安全檢查;負責區直機關戶籍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或參與區委、區政府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協助做好民眾來訪工作。
(七)車輛管理科
負責辦公室駕駛員的管理、安全教育、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辦公室車輛的調度、管理、維護保養、年檢和年審等工作。
(八)秘書一科
負責區長、常委副區長的政務活動安排。主要為區政府區長、常委副區長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完成區長、常委副區長及辦公室協調主任交辦的工作任務;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常委副區長召開的專題會議及其他有關會議組織安排和紀要的起草工作;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九)秘書二科
負責非常委副區長的政務活動安排。主要為區政府非常委副區長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完成副區長及辦公室協調主任交辦的工作任務;負責副區長召開的專題會議及其他有關會議組織安排和紀要的起草工作;負責市政府便民服務電話辦理工作;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區政府總值班室牌子)
承擔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區政府日常值班工作,辦理區政府應急管理決定事項,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重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組織編制、修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審核專項應急預案;指導全區應急體系和應急平台建設;組織協調應急預警、應急保障、調查評估、宣傳培訓和交流合作工作;負責向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送信息;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印鑑的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各類介紹信、證明信的開具;負責明傳電報、密碼電報、傳真件及有關通知的接收、下發及辦理工作。
區政府研究室
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對全區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全局性問題進行綜合調查研究,對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調研,並提出政策性意見,為區政府決策提出建議和諮詢;負責區政府重要報告和區政府領導的講話以及區政府重要檔案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審核、修改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
區政府法制局
組織或參與擬定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規劃和年度計畫,報經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查修改各部門報送區政府審議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或參與起草重要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或參與檢查法律、法規、規章和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辦理全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處罰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實施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協調部門之間在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中的矛盾和爭議;組織清理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負責區政府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有關區級行政賠償的協調工作;負責政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綜合協調、指導全區依法行政工作。
區政府督查室
負責區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會議決定事項、重要檔案和領導批示的督查落實工作;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區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督辦落實和反饋工作;完成區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
人員編制
機關行政編制44名,工勤人員編制1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