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財經大學法學院

山西財經大學法學院

山西財經大學法學專業的前身是原山西經濟管理學院的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專業和原山西財經學院的經濟法專業。原山西經濟管理學院1986年成立經濟法系,是全國財經高校開辦法學學科比較早的學校。法學專業是山西省高校本科品牌專業,經濟法學科是省級重點建設學科。擁有法學碩士一級學科授予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授予權,法律經濟學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

學院概況

法學和經濟學、管理學、統計並稱山西財經大學的四大學科支柱,法學院現設有本科法學專業,法學碩士一級學科授予權(開設法學基礎理論、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民商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方向),具有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授予權,法律經濟學博士學位二級學科授予權。法學院秉承“厚德、礪志、尚法、求真”的院訓,經過30餘年積累已形成“財經法學教育”為鮮明特色的本、碩、博人才培養體系。

數載砥礪拼搏,幾多春華秋實。多年來法學院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等方面成果斐然,彰顯了歷史使命感和法治建設之情懷。法學院現有教職工70餘人,其中擁有高級職稱的教師30餘人,法學博士30餘人。學院現有“法學理論、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訴訟法學、刑法學、國際法學”七個教研室,並設有資料室、財經法學套用實驗中心等教學輔助機構。設有院級“經濟法、金融法、能源法、憲法行政法、食品安全法以及土地法律、生態文明建設、法治政府建設、創業就業”等九個研究中心,擁有各類法學教學和社會實驗基地30餘個。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作為新時代的法學學者,全體教師秉承法治精神、崇法尚德,結合自身學術研究優勢,深化問題導向,服務法治建設,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踐中深化法學教學和研究。近年來法學院深化基礎理論研究,先後立項或完成多項國家社會科學研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法務部科學研究項目、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社項目等。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獲得山西省“1331”重點學科建設計畫、山西省軟科學、 山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山西省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山西省法學會各類科研項目。發表數十篇SCI、SSCI、CSSCI高質量學術論文,出版國家級規劃教材、各類教材專著百餘部。學院先後主辦或承辦了“中國經濟法治論壇”、“全國市場經濟法制理論與實踐研討會”、“全國經濟法前沿理論研討會”、“財經類高等院校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研討會”、“海峽兩岸民法-經濟法論壇”。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舉辦“中歐社會生態與法律比較法論壇”、“中韓財稅法國際學術研討會”等。多項研究成果獲得中國法學會優秀成果獎、全國博管辦“優秀博士後學術成果”獎、山西省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多名教師榮獲“山西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山西省高等學校優秀青年學術帶頭人”等榮譽稱號。構建學術研究平台,依託學院設有山西省經濟法研究會,山西省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金融法學研究會、環境資源與能源法學研究會、國際法學研究會、破產與重組研究會、地方立法研究會等,學院多名教師擔任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國運之興衰、世運之明晦,其表在政、其里在學”。只有讓法學教育、法學研究根深葉茂,法學人才層出不窮,才能為未來法治中國建設貢獻不竭力量。法學教育需要具備在艱苦環境中“功不唐捐、玉汝於成”的精神和智慧,山西財經大學法學院將百尺竿頭、加倍努力,推動法學教育事業蓬勃開展,爭取更大成績。

領導班子

山西財經大學法學院 山西財經大學法學院

分黨委書記:王貴明

院長、分黨委副書記:閆立宏

分黨委副書記:王振峰

科研副院長:孫曉紅

教學副院長:楊郁

組織機構

法學院組織機構圖 法學院組織機構圖

本科專業

法學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具有紮實的法學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功底以及廣博的相關學科專業知識,掌握外語、計算機等人文和自然科學知識,能夠運用法理和法律分析與解決法律實務問題的複合型、創新型和套用性高級法律專門人才。

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

主要課程:包括法理學、憲法、刑法、民法、商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中國法制史、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經濟法、智慧財產權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和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等教育部規定的十六門法學專業核心課程。另設契約法、物權法、債權法、侵權行為法、刑法分論、仲裁與公證法、法律文書製作以及法律診所實務、模擬法庭訓練、物證技術實驗、法律實務講座等。

專業特色及專業技能:本專業以培養複合型、創新型和套用性法律專門人才為特色。同時傳承我院財經法學的辦學特色,即遵循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的統一規格,又適當體現財經法學教育的特色。

就業適用範圍:適合在公安、檢察、法院等司法機關擔任執法人員,在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業務和在中介機構從事法律實務,還可以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事法律實務、行政管理及其他相關工作,或在相關領域從事科研工作。

經濟法

舉辦“中國法律發展報告” 舉辦“中國法律發展報告”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具有紮實的法學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功底,掌握經濟學與管理學的相關知識,掌握外語、計算機等人文和自然科學知識,能夠運用法理和法律分析與解決經濟法律實務問題的複合型、創新型和套用性高級經濟法律專門人才。這個培養目標不同於一般法學專業培養目標的特點是:(1)從法律知識結構來看,經濟法律專門人才側重於掌握民商法、經濟法、國際經濟法、行政法中的經濟管理法、刑法中的經濟犯罪等與經濟活動有關的法律及其法學理論與技能;(2)從綜合人文知識結構來看,經濟法律專門人才較多地掌握經濟學和管理學知識;(3)從畢業後的就業範圍來看,經濟法律專門人才的就業面比較寬,既能在政法機關中從事法律業務,又特別擅長在政府經濟管理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機構中從事法律實務工作。

主要課程 包括法理學、憲法、刑法、民法、商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中國法制史、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經濟法、智慧財產權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和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等教育部規定的十六門法學專業核心課程。另設契約法、財稅法、金融法、競爭法、證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仲裁與公證法、法律文書製作以及法律診所實務、模擬法庭訓練、物證技術實驗、法律實務講座等。

專業及專業技能:本專業以培養複合型、創新型和套用性經濟法律專門人才為特色。本專業的辦學特色突出表現為財經法學,即遵循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的統一規格,又集中體現我院財經法學教育的辦學特色。

畢業生就業適用範圍:適合在公安、檢察、法院等司法機關擔任執法人員,尤其適合在國家經濟管理部門從事經濟管理工作,在企事業單位和中介組織從事法律實務、經濟管理及其他相關工作,其他的就業領域與法學專業相同。

碩士專業

法律碩士

培養目標: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學位,它在國際上是一種通行的學位,與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並稱為文科職業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為法律實務部門培養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忠於法律,系統地掌握經濟法學理論與經濟法制度,了解經濟學和管理學基本知識,能夠研究和解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制建設的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職業道德的高層次複合型、創新型、套用型專門人才。

專業特色:本專業以培養複合型、創新型和套用型高級法律實務人才為特色。同時依託山西財經大學的學科資源優勢,突出財經法律教育培養特色,彰顯本專業的企業法(尤其是合作社法)、財稅法和金融法三大研究方向優勢。既注重法學基礎理論教育,又重點突出財經法律的實務教育,實行雙導師制,每位學生均有一位理論導師和一位實務導師。在法院、律師事務所、公司等單位設立實踐教學基地,聘請多名法律實務專家擔任法律碩士導師,高度重視法律實際操作技能的訓練,注重案例教學和“法律診所”教育,做到理論與實踐結合,素質教育與職業教育結合,使學生擁有發展自己的廣闊空間,以更好地服務於國家經濟建設,服務於民主法治建設。

主要課程及主要技能 :主要包括法理學、民法學、行政法學、經濟法總論、物權法、智慧財產權法、契約法、商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經濟犯罪研究等學科基礎課,企業法、環境資源保護法、財稅法、金融法、涉外經濟法、市場規製法、巨觀調控法等專業主幹課,經濟法總論前沿課題研究、合作社法研究、財稅法前沿課題研究、金融法前沿課題研究、涉外經濟法前沿課題研究、競爭法前沿課題研究等專業方向課。

畢業生就業適用範圍:在法學及其相關領域從事研究工作,在公安、檢查院、法院等司法機關擔任執法人員,在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業務和在中介機構從事法律實務工作,還可以在國家管理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事管理和法律事務以及其他其他相關工作。 招生專業代碼:

035101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

035102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

經濟法學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忠於法律,系統地掌握經濟法學理論與經濟法律制度,了解經濟學和管理學的基本知識,能夠研究和解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制建設的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職業道德的複合型、創新型和套用性人才。

主要課程:主要包括法理學專題、民法專題、行政法專題、經濟法總論、企業法專題、財稅法專題、金融法專題、市場規製法專題、巨觀調控法專題、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專題、涉外經濟法專題以及經濟法總論、合作社法、財稅法、金融法、涉外經濟法、競爭法等前沿課題研究。

專業特色及專業技能:本專業以培養複合型、創新型和套用性高級經濟法律專門人才為特色。同時依託我院本科層次財經法學的辦學特色,彰顯本專業中企業法(尤其是合作社法)、財稅法和金融法三大研究方向優勢。

就業適用範圍:在法學、經濟法學及其相關領域從事研究工作,在公安、檢察、法院等司法機關擔任執法人員,在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業務和在中介機構從事經濟法律實務工作,還可以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事經濟法律實務、行政管理及其他相關工作。

招生專業代碼:

030107經濟法學

專業研究方向:

_01企業法

_02財稅法

_03金融法

_04涉外經濟法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業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忠於法律,系統地掌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理論,了解經濟學、社會學和環境科學的基本知識,能夠研究和解決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制建設中的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職業道德的複合型、創新型和套用性人才。

主要課程:主要包括法理學專題、民法專題、行政法專題、經濟法專題、環境法專題、自然資源法專題、能源政策與法律專題、環境犯罪研究、國際環境法原理、外國環境與資源法專題以及環境法學、自然資源法學、能源政策與法律等前沿課題研究。

專業特色及專業技能:本專業以培養複合型、創新型和套用性高級法律專門人才為特色。關注山西省所面對的環境與資源等突出問題,並利用地域優勢研究和解決應對環境與資源問題的法律途徑;同時利用山西省社會科學院能源經濟研究所的能源經濟研究資源,從巨觀和微觀兩個層面研究和探索國家的能源政策與法律制度。

就業適用範圍:在法學、環境與資源法學及其相關領域從事研究工作,在公安、檢察、法院等司法機關擔任執法人員,在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業務和在中介機構從事法律實務工作,還可以在國家環境管理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事環境管理和法律實務以及其他相關工作。

招生專業代碼:

03010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專業研究方向:

_01環境法

_02自然資源法

_03能源法制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招生專業代碼:

030103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專業研究方向:

_01比較行政法

_02經濟行政法制

_03地方政府法制

民商法學

招生專業代碼:

030105民商法學

專業研究方向:

_01民法

_02商法

_03智慧財產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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