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概況山西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省人民政府領導的全省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主要職責有: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省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全省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及地(市)社班子建設;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社的意見和要求,爭取扶持政策,維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負責社有資產的管理,確保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指導全省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引導幫助農民發展商品生產和有組織地進入市場,加強系統的聯合與合作;指導各級供銷社發揮人才、信息、科技、經濟的優勢,協調同有關部門的合作,為發展城鄉經濟服務;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指導全省供銷合作社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等。
發展理念山西省供銷合作社創辦於抗日戰爭時期,辦社宗旨是為農業、農村、農民提供服務,經過近60年的建設和發展,全省供銷社形成了縱橫交錯、遍布城鄉的社會化服務網路體系。截止2009年底,全系統資產總計達105.7億元,所有者權益16.3億元。全省供銷社有產業活動單位13068個;有省、市、縣、基各級各類法人單位共2631個,其中縣及縣以下2440個,占93%;共有幹部職工11.4萬人,離退休人員占1/3以上;日用消費品、農資供應、農副產品購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各類經營網點共13068個,營業面積達到156.6萬平方米,其中縣及縣以下12477個,占96%;農副產品批發市場104個,物資回收集散市場59個;全系統領辦創辦各類專業合作社799個,牽頭組建農民經紀人協會和農產品行業協會163個;建設連鎖配送企業215個,配送中心285個,現有農村超市、農資店18810多個,其中:已建新農村便民店13353餘個。 主要業務範圍有:農業生產資料、棉麻、鹽業、煙花爆竹、信用擔保、拍賣、日用消費品連鎖配送、糧食收購運銷、名特優產品銷售、果品茶葉副食、廢舊物資回收、再生資源利用、農信通信息技術服務等。
發展成果山西省供銷社還有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山西省鹽務管理局、市場信息報、省商業供銷職工醫院等直屬事業單位。2009年,全系統購進總額完成128.8億元,同比增長17.4%;銷售總額完成147.3億元,同比增長18.8%;實現利潤5764萬元,同比增長15.16%。目前,山西省供銷社系統以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契機,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搶抓機遇,加快發展,大力促進農業現代化和助農增收,各項工作有了新亮點,經濟運行質量穩健提高,發展步伐明顯加快,整體面貌發生了新變化。
職能機構
機關黨委負責省供銷社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組織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督促和完善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工作。負責省供銷社及直屬單位的工、青、婦等群團工作以及統戰工作。
辦公室掌握全省供銷社系統工作動態和全面情況。負責省供銷社議定事項的組織、落實;協調機關各部門之間工作關係;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公文管理、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訪和機關工作行政事務工作。
人事教育處負責省供銷社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編制管理工作及人事調配、考核、任免、獎懲、勞動工資、保險等工作;負責市供銷社領導任職資格的協管工作;研究制定全省供銷社系統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本系統職工的業務培訓和技能鑑定;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的評審工作;負責外事工作。
經濟發展處負責研究制定本系統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農業生產規劃和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協調專營商品的經營管理;參與物價管理;負責本系統的省際協作;督促本系統消防安全及商品養護工作;指導本系統經營管理工作;組織農村市場預測預報;編制本系統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對基建項目可行性報告、預、決算的編報與審查;負責對直屬基建項目的管理,負責政府委託的農業開發和扶貧項目的申請及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本系統涉外工作,開展與國外合作組織的經濟技術交流。
財務處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財務、財政、稅務、信貸的政策、法規、制度;根據全國供銷總社的有關規定製定適應全省供銷合作社發展和管理要求的財務、會計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辦法。
(二)負責對山西省供銷合作聯合社(以下簡稱省社)系統和本級社有資產管理和社有資產運營的指導和監管,交流社有資產監管經驗;負責省社政府集中採購和省社機關集中採購的組織、指導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省社部門預算、決算的編制和預算執行管理工作;負責省社各類資金的管理、使用、監督;負責省社所屬預算單位事業經費管理;負責省社零餘額賬戶的管理;負責管理、監督棉花、化肥、農藥、農膜、食鹽等商品的專項資金。爭取、協調、落實國家、省和有關部門對供銷合作社的扶持政策,,負責“新網工程”專項資金的項目管理,項目庫建立,資金的使用和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制定系統經營績效考核辦法,抓好經營績效評價、考核及最佳化財務結構工作。
(五)負責指導系統和省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推動系統會計信息化建設,指導系統會計電算化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系統財會人員的專業培訓,組織交流系統財會管理工作經驗。
(六)研究制定省社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並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省社機關及直屬單位會計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查和繼續教育工作。
(七)負責審核、編報系統及省社出資企業、直屬事業單位、主管社團的會計報表,編寫財務分析,預測經營發展趨勢,向省社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供銷合作社系統有關的財務信息和資料。
(八)承辦省社黨組和理事會交辦的其它工作和任務。
宣傳、貫徹中央、省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省供銷社系統的體制改革;制定本系統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社建設、企業管理、基層思想政治工作;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經驗和匯總、分析本系統機構人員網點建設;負責史料的收集整理工作。